【新唐人2010年8月11日讯】北京律师王宇被控“故意伤害”案,周二上午终于宣判,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宣布该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家属和声援律师都表示:不满意但可以接受。
北京女律师王宇被天津西站派出所警察指控“故意伤害”,一审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上诉后,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今年6月22号开庭二审,8月10号上午宣布: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一审天津铁路运输法院重审。
北京律师刘巍:“既然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你应当判决无罪嘛!你为什么发回重审,让当事人不断的去经历诉讼,来来回回,反反复复的,这是折腾我们当事人。”
王宇的丈夫包龙军对二审的判决则表示欣慰,他认为要感谢这段期间,给予声援、支持的所有律师及朋友。包龙军说,为了替妻子洗刷冤屈,他已经2年没工作了,因为诉讼,目前背了一身债,家都快被压垮了。
包龙军:“我们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叫这个案子基本压垮了,孩子经常生病,老父亲身体很不好,我们现在就是为这个事儿操心,成天睡不着觉,家庭也可以说是倾家荡产了。”
据了解,2008年5月4号,王宇在天津火车站西站,与4名工作人员发生冲突,4名壮汉竟围殴她一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王宇受伤后向铁路局天津西站派出所报案,遭拒绝,七个月后,派出所反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她批捕。
新唐人记者吕萌、王馨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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