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8月6日讯】(新唐人记者松风综合报导)8月5日下午3点左右,一名男子在深圳市公安局门口自焚,附近保安员用灭火器将火扑灭并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尚未脱离生命危险。现场目击者称,男子留有一封遗书,已被警方拿走。
一名当时刚好经过深圳市公安局门口的市民称,该男子身着黑色上衣和黑色长裤,昨日下午3点左右,将一壶汽油浇到身上,随即点燃,岗亭的保安和武警迅速用泡沫灭火器扑火,从点燃到扑灭大约半分钟。
深圳市公安局门口大批警员将现场封锁,大门右侧前方尚有着火痕迹,现场留下自焚男子的香烟、鞋子等物品。大门右侧墙壁拐角处被燃烧时的烟熏黑,拉起的横幅和一台空调外挂机也被烧坏。附近一名保安称,这是起火的第一现场。男子在该处自焚后跑到几米远的大门口,途中还摔了一跤,地面上的草丛也被烧焦一块。该男子爬起后坐到大门口,随即被赶到的工作人员用泡沫灭火器扑灭。
自焚男子留下了一个大行李箱,里面是一些衣服,还有一个疑似装修工人的工具箱。一名知情人士称,事发后警方还拿到了这名男子手写的遗书,起火的第一地点是监控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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