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8月6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静报导)大陆执法人员漠视被捕疑犯私隐权的行为常受到批评。近日除东莞市有妓女被押解游街、武汉市警方公开嫖客资料及无锡市法院张贴4名受罚者的照片示众外,广州市公安局又将三名“撑粤语”活动的拘捕者个人私隐公开。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就公安的行为发表声明谴责。维权人士和律师认为,这与公安乐于公开被捕人的资料以表政绩有关。
广州市公安局周一通报,指周日在广州越秀区举行的“保护粤语”非法集会中,拘捕了三名带头滋事者、指他们堵塞交通、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并且公布了三名被捕者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别、年龄、籍贯以及三人过去的刑事纪录。
北京志愿团体爱知行研究所,就公安的行动发表了严正声明,指责有关部门侵犯被捕人士的隐私权利,并涉嫌将他们污名化。
个人私隐被公安侵犯早有前科,其中早前东莞公安将抓获涉嫌卖淫的妓女戴手铐赤脚游街的照片在媒体上公布;另外,湖北公安张贴嫖客个人资料的事件,及无锡市法院在法院橱窗张贴4名受罚者的照片示众等,都激起了社会对公安机关保护个人私隐意识薄弱的广泛讨论。
深圳维权人士肖青山认为,公安以至整个政府机关从来不重视民众的个人资料是私产的一部分。以他自己为例,手机一直被监听和公安经常向他的雇主透露他的维权行为,从而迫雇主开除他,就是最好的证明。
肖青山:他们侵犯我的私隐,我的电话都给监控了,他们更找我老板叫我老板不要用我。
记者:就是说他们把你的事告诉老板吗?
肖青山:是的,他们要老板开除我,否则也会对他们不客气。
而广州维权律师唐荆陵认为,公安往往公开违法人士身份,除了是对民众私隐保护意识薄弱外,不排除目的是要民众对公安作出的拘捕行为加深认同。他说:把这些名声不太好的人捉出来的话,他们就能给外界一种印象,这个活动是有一些什么样的人参与,就是给外界一种不好的判断。
而湖北前市人大代表姚立法认为,事件涉及公安传统思想观念。他指,由于公安的权力是由共产党赋予并不是人民,因此公安在执法立场上是保护共产党,而非民众的个人利益。此外,公安惯以追求打击效果,公开被捕人身份正好证明自己的政绩,不惜侵犯被捕者的私隐。他说:当公安捉到最基层的人的时候,他们喜欢如何做就做,而且用侮辱人、明显侵权才觉得自己称职做得到位,明显看到公安们连基本的常识完全不够。
姚立法认为公安以公开被捕人身份以表政绩的做法经已根深蒂固,但相信经过传媒的报导和舆论压力,是唯一促使公安机关对保护个人私隐度提升的最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