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8月5日讯】青海玉树地震已有数月,审计署最新资料显示,截至7月9日,全国共接收捐赠款106.57亿元,其中尚未投入使用的资金有98.43亿元。
原来玉树地震发生之后,民政部依惯例确认了15家“国字型大小”的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展开募捐,其他机构不得开展募捐。7月7日,民政部会同五部委发布规定,这些慈善组织募集的捐款款,需要汇缴拨付到青海省政府、青海省红十字会、青海省慈善总会的专用账户中统筹安排使用。即玉树地震的所有捐款,只能由15个“国字型大小”机构募集,之后最终统一划至青海省政府等三个专用账户使用。
可是捐款的汇缴进展非常缓慢,中国的慈善事业到底靠谁?也有人说,慈善的主体是民,而不是官;“官”的作用越强大,那么慈善的主体“民”的力量就越弱小。很有道理,中国现实都是“官话”横行,哪有民来主导的份?
从道理上说,捐赠人的捐款,其实是一种信托责任,募捐单位应该服从于捐款人的意愿。当初很多捐款人明确要求捐款是用于建学校的,募捐单位也是满口答应的。现在规定统一汇缴到青海的三个账户内,等于说原来募捐单位失去了对捐款的控制,也辜负了当初对捐款人的承诺。
捐款人大多也都希望能切实看到自己的捐款究竟用到了哪里,然而,现实情况并不是这样,这也就导致了民间慈善活动的兴起。如在2008年的汶川地震、今年年初的西南大旱,以及玉树地震中,民间志愿者和慈善机构更愿意直接把善款和救济品发到灾民手中。
与财政拨款相近的这笔巨额捐款,使得玉树捐款的管理权问题凸显出来。百亿捐款究竟由谁管才合适?当然,民政部门也有苦衷,募捐活动不规范,会造成诈骗等问题,但加强捐善款监督,不等于将捐款交给地方政府打理,这必然遏制了间自发的慈善力量。
慈善组织持有的款物数额巨大,青海方面的急迫感可想而知,而“未缴款”的这15家慈善组织政府色彩较为浓重,其主管部门多为中央部委或全国性事业单位。这15家慈善组织的主管部门层级高,也是造成捐款拖遝的原因,捐款“集中”已经让类似慈善组织“苦于花不出钱”。
(新唐人记者松风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