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止集束炸弹协议生效

【新唐人2010年8月1日讯】8月1日,国际禁止集束炸弹协议正式生效。这一协议将禁止签约国使用、制造、储藏和运输这种造成数万人死亡和伤残的武器。

集束炸弹一般由飞机投掷或者由大炮发射。弹体在空中打开,释放出大量子炸弹,造成大片面积的爆炸。一些没有引爆的子炸弹,在战后多年依然对平民的生命造成威胁。

这一协议要求签约国在8年内销毁集束炸弹,并在10年内清理存在隐患的地区。

目前已经有二十多个国家遭受过集束炸弹炸弹的袭击,他们表示,五分之三的伤亡是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其中许多是儿童。一些儿童将子炸弹误认为玩具。联合国估计,将近一半的伤亡发生在老挝。

在1964到1973年越南战争最为激烈的时期,美军投掷了两百多万吨炸弹,据估计,其中包括两亿六千万个集束炸弹,主要目的是干扰敌方运输线。

据信,大约30%的子炸弹没有马上爆炸,使老挝三分之二的土地存有隐患。专家表示,每年大约有300人因此而伤亡。

现在已经有37个国家签署了这一条约,包括英国、法国、德国和日本。美国、中国、俄国和以色列依然没有签署这一条约。

虽然如此,人权观察组织的古斯先生依然对这一协议的生效表示了欢迎。他表示,这项协议将使这一武器成为耻辱,从而使没有签约的国家感受到这一协议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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