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7月29日讯】这几天心里一直充满着愤懑的情绪.很偶然的,流览了很多在网上倡议严惩人贩子的帖子和形形色色的回复,其中一个女孩子的回帖让我印象最深.
某天她在街上看到一个被硫酸毁了面容的孩子在乞讨,但是手脚还是很白净的.第二天再经过这条路,看到孩子的手已经没了,手掌和胳膊都被人残忍的切掉了。而再看到这个孩子的时候,他的眼睛已经没有了,只剩下两个红窟窿......
看的资讯太多,可能很多具体的都记不得了,但是基本有如下现实在中国的每一个角落里存在着:一些丧尽天良的人贩子,用各种手段拐卖来儿童,弄残弄废,让他们乞讨.以为这样的事情离自己很远吗?以为这些孩子都是贫困山区买来的或者父母太不小心了吗?
错了!他们已经不止是买了,甚至不止是偷了,这些蝗虫已经深入到各个城市和居民区抢孩子了!母亲抱着孩子走在马路上,可能会有飞驰过来的摩托车劈手抢走孩子.保姆或家人带着孩子在居民区玩儿,可能会有人一边夸奖孩子可爱要求抱抱,然后抱着孩子飞速离开,甚至旁边早埋伏好了一辆车.还有住在一楼的一家,被歹徒破门而入,打伤老人抢走孩子.甚至在超市里,有的母亲去货架上拿东西,一眼没看到孩子,孩子就失踪了.甚至在医院里,有穿白大褂或者打扮成护士的人说要给孩子洗澡或者打疫苗,就把孩子带走了.
......
某地殡仪馆的人员说,他们每年要火化两三百个被弄残至死的孩子.
光是人贩子可恶吗?光是家长警惕性不高吗?我看不是,问题是,那些被拐来的孩子就明晃晃的在街上,身体残缺的乞讨着,人贩子就在眼前,只要员警想抓就抓的住,可是中国人对此却无能为力!
被拐来卖给他人当养子养女的,也许抓捕有难度,搜索有难度,这些孩子呢?他们就在你我的眼前啊!
这个问题很难解决吗?!
如果政府有心要管,完全可以做全国宣传,树立起"拒绝施舍残疾儿童,看见残疾儿童乞讨请立刻报警"的标志,这个观念就可以深入人心,这种获利途径就可以被斩断.只要接到报警以后立刻赶往,这些孩子就可以被解救.只要员警们穿着便衣蹲个一天半天,就可以在人贩子收钱的时候抓住他们.
为什么还有这么多孩子被拐卖?!为什么还有这些原本健康的孩子在街上失去了手脚甚至面容,眼睛,在街上生不如死的乞讨着?!
警察们的说法是,人贩子一口咬定孩子是自己的怎么办?--残害自己的孩子难道不犯法吗?更别说检测DNA的机构是干什么用的了?
人贩子一口咬定孩子本来就是残疾的,自己是救他们一命怎么办?--天生的残疾和被残害造成的残疾很难区分吗?医院检测不出来吗?
还有人提到人权,说乞讨也是权利.可是成年人乞讨是自我选择的,儿童乞讨,先不提那些人贩子丧尽天良的举动,难道就没有一个地方收容他们吗?!
关键问题恐怕是这些孩子就算被解救了也没地方去吧,如果这些孩子有一个机构接受,这些都迎刃而解.谁都不给被弄残的孩子钱,市民被告知看见这些孩子就打电话报警,孩子立刻被政府部门接收.人贩子还有利可图吗?他们还会去偷孩子甚至明抢孩子,然后把好好的孩子弄的残缺不堪,甚至用硫酸烧,用刀子割,来制造惨状博取同情吗?
有人列举了相关法律的缺失,说在这种情况下对人贩子的惩罚是微乎其微的,所以他们才如此胆大包天...我不是学法律的我不懂,但是我相信他们所说的.
但是我更相信,是政府的不作为,间接的给这些畜生指了一条建立在无数可怜的孩子的生命之上的生财之路!
人贩子被判死刑的新闻我们看过不少吧,但是那些人贩子基本都是把孩子卖给别人当孩子的吧,那些更丧尽天良的,那些把孩子弄残弄死的人贩子们,就隐藏在街上那些可怜孩子的背后,为什么没人抓!
──转自《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