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讨房团市政府门前高喊“抢房子,不要脸!”(视频)

【新唐人2010年7月27日讯】7月21日上海讨房团老规距在大沽路100号维权上访,要求局长出来接待,可还是老样子,领导玩集体失踪的把戏。讨房团顶着烈日站在政府办公大楼前,举着牌子用喇叭高呼:抢房子,不要脸!一度引起路人纷纷观看拍照,交通堵塞,结果110连续6次出警。

52年前政府面临着大量涌进城市的百姓,国家穷拿不钱来造房子,脑筋就动老百姓的房子,以强制的手段,将祖祖辈辈省吃俭用置买的合法私有房产以“国家经租”的形式强行借去,这一借就借了半个世纪,到现在不归还。

当年私房业主与房管部门签订的是经租申请书,房屋所有权并没有转移给国家。社会主义改造实际对私有出租房屋改造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私房业主收取的是20%-40%的房租而不是赎买金,真正的赎买手续并没有进行,产权证由房主自己保管。直到1966年“文革”无政府时期,产权证被迫上缴。直至现在,“经租房”房主没有经过任何法律手续将产权转移给任何人或国家房屋管理部门。

中国著名的维权律师高智晟律师曾写过以下这段话:目前解决经租房问题的主要桎梏并不在于国家有无这个能力,而是国家能力价值的选择问题。半个世纪的经租房政策,半个世纪的违法状态,权益人半个世纪的难以言尽的苦难,它不仅仅涉及一个恢复法律的既有状态问题,还涉及道德及文明价值的问题。现在迅捷解决问题是有保障的,犹豫和拖延的唯一获益者将是继续非法及不道德地控制着经租房户的那些当权者。另一既存的现实是经租房户继延了半个世纪的屈辱、愤怒以及人们对国家宪法、法律价值及政府行为的正当性、真实性的质疑。现在国家应做且能做的是立即作出归还权益人的房产及其权益的决定,这是需要立即做的事。这已不再仅仅是经租房权益人的需要,国家的价值、国家行为的正当性、国家如何理性对待规则,都将在这种归还与否的价值选择中得到救赎或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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