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7月23日讯】中共中宣部最近要求多家较受读者欢迎的都市报停止“报社通联”的做法,禁止各都市类报纸进行“异地监督”,也就是报导其他地区的负面新闻,并一律采用新华社的电讯稿。据了解,中宣部发出这一禁令,引发多家都市报不满。
7月起,内地多家都市报接到中宣部禁令,要求停止各报间以往交换稿件的“报社通联”做法。禁令六月底发出,7月1号开始执行。据媒体报导,中宣部发出这一禁令,引发多家都市报不满。有都市报负责人已经透过体制内管道向中央高层陈情,希望取消有关禁令。
中国法学会资讯发研究会理事、律师周泽表示,报社之间交流稿件,是资讯交流自由的权利,“有关部门管得过宽,完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律师周泽:“这种肯定是没有什么法律依据。”
早在几年前,中宣部就曾经下令要求各地媒体禁止“异地监督”,不准报导外地所谓的“负面新闻”。
原农民日报四川记者站记者梁勤侠说:“国内的重大新闻都是以新华社的稿子为准,我们国家一直都这样规定,尤其大报导它是以新华社的人民日报为准。应该说很多东西不便于报导。影响稳定就是这样。就是说一旦报出来会影响地方稳定,就是这样说的,知道吧。”
由于“报社通联”之类的报社结盟的存在,当一个地区发生突发事件,当地媒体碍于受本地政府管制,一般不敢擅自发表新闻,但是可以作为交换稿件,传给外地媒体发表。
中国经济时报一名记者说,他们报社还没有接到中宣部的禁令,并且也不会采用通稿。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至少我们可能不做那种通稿。”
中国经济时报总编辑包月阳曾经因为签发《山西疫苗乱象调查》的报导,而被免职。
近年来,一些都市类报纸通过贴近民众、生动活泼的报导在市场崛起,销量远远超过官办大报。这些都类报纸也时常打破“属地管辖”常规,跨地区报导热点事件和负面新闻,使得地方当局深感压力。由于地方当局不能跨区干涉新闻媒体,纷纷向中宣部投诉,要求制止这种“异地监督”和“报社通联”。
今年3月“两会”前,《经济观察报》等中国13家都市报发表“共同社论”,呼吁当局尽快改革限制人权的“户籍制度”,引起高层领导人震怒,有关部门认为,都市类报纸存在的“报社通联”行为容易导致报社互相 串联,就某一事件联合发声,扩大舆论影响力,有时甚至发表有悖于官方宣传的观点。
这次禁令也波及到网路微博等新兴媒体。中国一些大的门户和社交网站的微博平台,最近突然变成测试版,服务联接经常中断。
据中新社报导,继中国广东省21个地级市及省公安厅的官方微博相继开通后,北京警方最近也对外宣布将开通微博,实现与网民平等交流。这预示越来越多具有“官方背景”的微博,正在介入公众的信息生活领域。
新唐人记者熊斌、唐梅、李若琳采访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