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7月15日讯】日前,北京周世锋律师事务所程海律师就6月3日山西侯马市检察院指控法轮功学员李怀玉破坏法律实施一案,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指出,指控李怀玉的罪名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判他无罪。
程海律师表示依照法律信仰法轮功是无罪的,而抓捕以及判刑法轮功学员是在浪费国家司法资源。
程海:“我国刑法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问题在于对法轮功现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包括司法解释,所以律师辩护应当是依法嘛,法律既然没有明文规定他是犯罪,应当不构成犯罪。”
针对侯马公安不准律师会见,以及开庭前审判员威胁律师不准为法轮功作定性辩护等行为,律师指出这些也都违法。程海律师告诉记者,庭审时检察员郭彩霞提出的“浏览敌对势力网站罪”也没有法律依据。
程海:“没这个罪名啊?!第一个,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来界定什么叫敌对势力网站,第二,法律也没有规定浏览敌对势力网站犯罪嘛,所以他这个一点沾不上边。”
程海律师还跟记者谈到要在中国改善法制环境,需要公民去争取自己的权利。
程海:“你不争取是不行的,违法的行为得不到一种监督,它就不会改善嘛,律师依法维护权利力度比较大的地方,减少的幅度就比较大。”
李怀玉的朋友支军之想学习法轮功,改善自己暴躁的脾气和夫妻关系。今年3月25日晚李怀玉应邀去教他法轮功时,遭当地路东派出所警察的绑架。目前李怀玉仍被关押在侯马看守所。
新唐人记者王慧、邵泓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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