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7月14日讯】北京当局近日颁布新规定,要求副处级以上官员及其家人申报财产,瞒报虚报者可免职。引起海内外舆论关注,国内网民更是议论纷纷,中宣部紧急下令降温媒体报导。由于财产申报并不向大众公开,外界质疑是否有反腐功效,并指出甚至成为中共权力斗争的工具。
早在去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就受到外界期待,但结果并没有在此会议上出台,引起外界舆论广泛批评。
官方媒体今年7月11号发布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23条规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副处级以上干部及其家人申报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还包括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与从业等事项。
与1995年等类似规定相比,这次规定首次要求干部申报家庭财产,首次要求申报证券、股票、基金等投资,房产投资一年一报,删除了“组织应予保密”的条款,这意味着领导干部的财产不再是国家机密。
前中国社科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张博树对自由亚洲电台表示,体制内外及民众对此已经呼吁很久:“现在社会任何一个国家,都应该说是一个最起码的政治透明方面的一个表现。在中国,因为这件事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这个体制贪官太多,所以遇到的阻力很大。”
《华尔街日报》报导说:7月12号,中国官方媒体刊载了中国分析人士的评论,讨论了内部的反对力量如何导致目前不可能向公众披露此类信息,不同寻常地展示了这一问题造成的压力。
官方《中国日报》引述中央党校教授林喆的话说,新规定是一种妥协,实际效果依然有限。官方人民网刊载评论说,中国的官员应置于阳光下。监督党的官员并使这些报告向公众公开、向全社会公开,而不只是内部申报。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说:“问题是降低一些申报,他必须要公开,不只是由纪委掌握、内部掌握,如果不能够向社会公开,而且不能够对他的财产进行核查的话,申报就会流于形式。”
人民网“强国论坛”以及各大贴吧网坛的网民纷纷质疑“谁来监督执行和监管”,绝大部分网民不抱乐观,有的网友说,财产要向纳税人报告,不要只向上级报告。还有的网友指出,内部申报只会成为上面拿捏下面官员的把柄,与反腐倡廉无关,最终会成为权力争斗的工具。
民众与外界舆论的热烈反应和期盼,超出了中共高层的预料。中央宣传部和国新办紧急下达通知:要求所有媒体把这条新闻从头版头条取下,任何媒体不得各自为政组织解读与评论文章,关闭新闻后面的评论,一切解读与评论须以新华社通稿为准。
据海外博讯网来自北京的消息透露:这次新规定是由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挂帅推出,直接得到了胡锦涛和温家宝的支持。然而却引起中央高层及利益集团的恐惧,担心组织部系统抓干部的把柄要挟来抓权。
不过,胡锦涛、温家宝、李源潮近年来曾多次警告:不反腐败要亡党,要防止出现人亡政息的危险。但是,面对中共腐烂透顶的庞大利益集团,新的规定能否行得通、能否起到反腐作用,外界普遍感到怀疑。
湖北维权人士姚立法对美国之音说:“中国目前的状况是无官不贪,任何权力都要把它用到极至来贪污。你不贪的话,你和权力阶层格格不入。解决中国腐败的根本问题是官员的权力来源要具有合法性,官员的权力要受到制衡,受到制约和监督。”
北京当局曾于1995年、97年、2006年数次颁发类似的干部收入申报规定,但实际状况却是贪腐越反越严重。仅2009年,就有17位副省部级以上高官落马,全国受处分的干部达10万6千多人,其中3743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被处分。
针对这次新规定,腾讯网制作了《“官员财产申报”六大误读》专题指出,这次规定并不是“创举”,只是对旧规定的整合,只是形象工程,财产申报与公开并不是一回事。以往类似的规定没有实效的原因,是没有被严格执行、只是走过场。
《第一财经日报》引用专家的言论甚至认为,这次规定并非真正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张鸣发表文章认为,这样的财产申报与反腐败没多大关系。
外界分析指出,中共官场是制度性腐败,真要反贪腐不仅会引起中共利益集团的反弹,而且会触动中共专制政治体制的根本。只有解体中共,才有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廉洁政治。
新唐人记者 李元翰、萧宇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