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7月6日讯】5日,一名美籍地质学家,被北京当局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美国驻华大使对这一结果非常失望,并表示将就这一案件继续同中方讨论。对此,大陆律师指出,“泄漏国家机密罪”常常成为中共当局镇压维权人士的借口。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5日,美籍地质学家薛峰,被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薛峰8年有期徒刑,罚款20万元人民币。薛峰的律师表示,稍后将考虑是否上诉。
美国人权组织对话基金会香港办公室负责人罗森茨威格表示,薛峰今年44岁,美国公民,是美国IHS公司的能源与工程顾问,曾安排该公司购买一个有关中国石油工业的商业资料库系统,在2007年11月 20日以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罪遭公安拘捕,并带往秘密地点关押。
他还表示,薛峰的案件被拖了一年的时间是很不正常的,可能都已经违反了中共制定的法律。薛峰被逮捕后的几周时间内,中共安全部门最初拒绝了他联系美国大使馆的要求。他的家人和雇主数周内都不知他的去向,直到2008年4月他才被正式拘留,并在2009年7月接受第一次审判。
据罗森茨威格透露,美国总统欧巴马2009年访华期间曾就此案与中共方面交涉指出,薛峰在购买中国石油行业数据库时,只是把它作为商业品,当他购买之后,这一数据库才被定性为国家机密。这一案件使人想起网络记者石涛的案件。石涛只是把一个会议的通知在网上公布,就被定罪为泄露国家机密。中共国家机密的定义一直很模糊,成为一个陷阱。
广州的律师唐荆陵先生表示,中共的《国家保密法》本身就留有很多模糊地带,可以随意去解释,另一方面,在刑事司法里面也搞了一个所谓秘密的鉴定问题,就是有一个所谓的机构可以有权力来临时性地、个别性地决定一个事情是不是秘密。所以这等于是挖了一个陷阱在那里放着。
他指出,郑恩宠律师只是把一个上海群众街头罢工的消息发了出去,也被冠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和这个案件是一样的。像这种笑话恐怕只有在大陆才会有的。
另据报导,原籍西安的薛峰90年代在美国芝加哥大学取得地质学方面的博士学位,2001年被总部设在美国科罗拉多的IHS能源公司任命为该公司东北亚地区经理。IHS公司自称是提供关键信息、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的供应商,客户遍布全球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是向订阅客户提供产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