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6月29日讯】因为对抗强制拆迁选择住在树上三个月,一举闻名的重庆男子陈茂国,日前在重庆市奉节县法院受审。当地检察院认为陈茂国住在树上是“聚众堵塞交通”、“情节严重”,而陈茂国的家人和律师都对此表示不理解。
被称为重庆“鸟人”的陈茂国,6月28号接受法院二次审理。他被检察院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追究刑责,目前案件还未宣判结果。
据了解,60多岁的陈茂国,是重庆市奉节县朱衣镇帽峰村二组村民,在当地开有一家百货商店。2008年12月,政府以修建渝宜高速公路连接道为由,强制拆迁陈茂国1200多平方米的房屋;为了对抗政府的强拆,去年8月他爬上自家一棵15米高的桉树,“蜗居”3个半月抗议,因此获得“鸟人”的称号,并引发中国媒体的关注。
在舆论压力之下,当地政府去年11月答应陈茂国的赔偿要求,允诺下树后不抓他,11月18号下午,下树回家的陈茂国,几小时后马上被当局抓捕,关押在奉节县看守所至今。
根据《南方都市报》的报导,陈茂国在关押期间没有与家人见过面,而政府补偿80万元的账户,也处于冻结状态。陈茂国的妻子对媒体表示,“他们觉得受到政府的欺骗”。
近年来抗议政府强拆和赔偿不公的事件频频发生,冲突强度日渐激烈,先是成都女子唐福珍自焚,接着武汉农民杨友德自制烟花土炮,2次吓退强拆队。南方报网评论文章指出,这些拆迁闹剧,凸显了权利保障的民意焦虑。评论还奉劝政府,千万不要逼迫更多像陈茂国的“鸟人”,拿起火炮。
新唐人记者宁修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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