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失地农民被诬“敲诈勒索”判刑四年

【新唐人2010年6月22日讯】山西失地农民曹智俊上访多年,终于讨回了土地补偿金。但是,一年以后,却被当地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四年。

《参与》网报导,今年4月底,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市店上镇曹家沟村村民曹智俊,因为讨要自己的土地补偿款,被潞城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四年。曹智俊不服判决上诉,目前,此案正在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曹智俊家人透露,据内部了解得到的信息,二审将维持原判。

2007年,曹智俊的4.62亩耕地,被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曹晋国侵占,曹智俊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无奈之下,曹智俊开始上访。曹晋国迫于压力,在2008年5月,付给曹智俊土地补偿款七万元,并承诺其他赔偿在村委会逐年领取。曹智俊担心将来村委会换届后,会拒绝支付赔款,要求一次性补偿,被曹晋国拒绝。曹智俊只好继续上访,在上访的压力之下,曹晋国又付了二十八万元。

一年之后,2009年8月,曹智俊突然被逮捕,罪名是“敲诈勒索”,今年4月底,曹智俊被判有期徒刑4年,并被要求退还土地补偿款二十八万元。

《参与》网透露,曹晋国除侵占曹智俊的土地外,还占用了曹家沟村136.8亩集体土地,用于自己的工厂和兴建居民小区。对此,潞城国土局只是发了个像征性的处罚决定,既没有拆除违章建筑,也没有对失地农民做出赔偿。

有观察人士指出:“中共官员利用职权强征土地、强制拆迁后,对维权的失地者承诺大笔补偿款,事后再用“敲诈勒索”的罪名,把维权者投入监狱,已经是一个公开的陷阱。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

也有网友表示,这样的事情实在太普遍了,都感觉视觉疲劳,懒得评论了。

新唐人记者周玉林、唐风综合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