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婉琪:“北京大审”是中国历史的需要

【新唐人2010年6月20日讯】谈到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读历史的德国青年不可能错过“纽伦堡大审”。这场世纪大审让二战后的人们,更严肃的思考惩治惨绝人寰、人神共愤的国际罪行,对于之后国际人权法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大审后的半个世纪,联合国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发展出惩治群体灭绝(genocide)、反人类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酷刑罪(torture)等等追诉个人的国际法责任的规定,国际刑事法院也紧接着应运而生,这一切的法律和审判机制的发展,在反映人类无法容忍残酷的暴行,惩恶扬善永远是时代的需要。

尽管人类无法阻绝野心家继续滥用权力,和国家机器对人类进行恐怖迫害,但“犯下滔天罪行的恶人,必须接受历史的评价和法律的审判”,始终是人类笃信善恶有报、渴求正义的共同需要,是有史以来,不分中外,为政者或读史之人从史实中必须吸取的教训。

而生活在时代背景下的人们,无论如何不能忽略、遗忘自己在重大的历史事件面前的态度、反应和作为都将写入历史,将成为千秋万世的正面榜样或是负面教训。再说,无论时代如何变迁,人类在精神和文化上从来就无法与过去、与历史彻底切割,人类不断从前人的经验中吸取智慧及教训,这是任何世代为自己的生存谋求最大福祉的必修功课。

那当代的中国人又该怎么面对,西来共产幽灵统治后的中国近代史呢?从过去到现在,我们目睹中国人承负太多太沉重的痛苦,中国共产党为巩固政权加诸中国人民种种非法的迫害罄竹难书,面对坚持信仰、争取人权民主、自由而家破人亡、遭到肉体及精神残酷迫害的所有案例,若真能设身处地的去为当事人,和其家人所经历的痛苦着想,必能体会那远远不是一些个法律条文、几项定罪就能缓除成亿上万的身心创痛。

中国人民超过半世纪以来,所经历的许多痛苦无不跟共产政权的统治有关,虽不是每个共党份子都罪无可逭,但是那些帮助中共党中央、党内的野心家策划,和施行迫害政策的共产党人,无论职位高低,在历史和法律的面前,绝没有身不由己的借口,个人去促成、去实施恶行的结果,导致中国民众的严重伤害,就必须为自己的犯行负起法律责任、就必须接受历史的审判。

以当今在中共统治下遭到最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团体为例,这场由江泽民在一九九九年七月所发起,并且持续至今达十一年的灭绝镇压,由于海内外法轮功学员和人权工作者的努力,目前所搜集到中国学员受迫害的证据,可以说是相当完整的。法轮功学员从2002年起至今已在全世界三十个国家,及地区以刑事控告或民事起诉江泽民等三十一个中共元凶。为首的元凶江泽民更遭到西班牙国家法院刑事起诉,及阿根廷联邦法院签发国际逮捕令。这三十一个前任和现任的中共官员因发动、共谋、策划、实施灭绝法轮大法“真、善、忍”修炼者,而在这场廿一世纪规模最大的国际人权诉讼中,成为违犯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等,重大国际罪行的被告,因此留下恶名。

他们分别是江泽民、李岚清、曾庆红、罗干、周永康、薄熙来、贾庆林、刘京、王茂林、黄菊、郭传杰、李元伟、贾春旺、林炎志、赵志飞、刘淇、夏德仁、吴官正、孙家正、王渝生、王太华、王旭东、李长春、赵致真、陈至立、苏荣、徐光春、黄华华、张德江、陈绍基、施红辉。这十一年来,参予迫害的中共官员的数量当然不仅限于此,法轮功学员持续的搜集证据,任何严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共党份子,不论职位高低,都是法轮功人权律师要求追诉的对象。

当然中共不止是对法轮功团体进行灭绝迫害,有多少共党份子祸国殃民,在自己的国土上,对自己的人民犯下人类无法容忍的犯行,此刻的江泽民和许多坐在中南海办公室里的、掌管中国政府各个职能部门的、掌管监狱和劳教所的,他们其中有多少人策划及执行迫害,他们双手沾满鲜血,岂能安稳?这些不放弃迫害的中共党员不仅在海外应该遭到诉追,更应该在中国的土地上被绳之以法,为自己的恶行负责。我认为“北京大审”是中国历史的需要,无论时日,势在必行!

发动及主导“北京大审”的主角该是中国人自己。中国各个领域及各个族群,受到中共严重迫害的都应完整保留所有的历史证据,做为大审之用。中国人走过这页悲怆的现代史后,对于这段中国现代史最好的交代,莫过于对那些严重非法迫害中国人的共党恶棍,展开惊天地、泣鬼神的“北京大审”,让中共幽灵在审判中伏罪,让千秋万世的中国人记取历史教训。

认真思考及准备“北京大审”的工作,此正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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