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6月9日讯】前总统陈水扁的机密外交案,去年9月遭特侦组起诉后,经过将近9个月的审理,6月8日下午3点进行宣判,陈水扁获判无罪。
特侦组去年9月起诉陈水扁,指陈水扁涉嫌侵占外交机密费用,全案经过台北地方法院审理终结,地院发言人黄俊明说明判决结果:“本院合议庭经过10几次的审查,经过半年多8个多月左右,经过审理结果,没有证据证明陈水扁犯了公务侵占的犯行,因此判决他无罪。”
另外,有关陈水扁和他家人所涉及的国务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和洗钱等4大案,台湾高等法院将于11日进行二审宣判。
新唐人亚太电视阜东、林睿和台湾台北报导。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10/06/09/a4094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