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裔换肾患癌死亡 遗孀控告医生

【新唐人2010年5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王明编译报导)据纽约《每日新闻报》报导,华裔移民金白莉•刘(Kimberly Liew)和她的律师近日在纽约皇后区最高法院出庭,控告纽约大学医学中心(NYUMC)及其丈夫的主治医生迪夫罗(Thomas Diflo),指控院方将罹患子宫癌患者的肾脏移植到37岁的刘文森(Vincent Liew,音译)的身上,导致他得癌症死亡。

捐赠肾脏的是一名50岁的妇女卡贝拉(Sandy Cabrera)案例是一位中风患者,捐赠一枚左肾,最终导致刘文森男子死亡。捐赠者及她的家人及医生事先并不知道此中风患者有子宫癌。

刘文森直到接受肾脏移植手术两个月后,才知道捐赠者得了子宫癌。

当发觉这个不幸的情况后,迪夫罗医生与刘文森决定不摘除这枚肾脏,而这项决定使患有糖尿病的刘文森,5个月后因癌去世。

刘文森遗孀因此聘请律师控告纽约大学医学中心及迪夫罗医师医疗失误。

更令人感到恐怖的是,还有更多的定时炸弹尚未引爆,因刘文森还不是唯一获得卡贝拉捐赠器官的人。

另一位病人接受卡贝拉的右肾,纽约大学的律师埃利奥特在进行开场陈述时提到这点。他表示,有几位接受卡贝拉器官的人住在纽约地区。他还强调,卡贝拉有高血压病史,并于2002年2月突然遭中风不治死亡,但不是癌症。

卡贝拉的女儿也出庭支持被告律师的看法。她说:“据我所了解,没有任何医生证实或诊断出我的母亲得了癌症。”

刘文森家属指控的重点是:如果医生知道卡贝拉的肾脏有危险,在她死后,便不会被移植到他人的身上。一旦搞错了,医生应立即摘除有问题的器官。

然而,当初医师并未做出这样的决定,刘文森的命运便在极痛苦的煎熬中,得到唯有女性才会得到的子宫癌离世。

迪夫罗医师指出,是否要摘除有问题的肾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从未听说有肿瘤自器官捐赠者被转移到器官接受者的病例。但在刘文森死后,他听到三件像这样的案例。

医生还补充说:“我曾告诉刘文森最安全的做法是把肾脏取出,但他坚定的表示愿意试试看。我们共同讨论出的结论,便是继续保留那枚有问题的肾脏在他的身体内。”

不过,刘文森遗孀的律师麦卡锡表示,当迪夫罗医师发现那枚肾脏有癌症,他告诉刘文森夫妻不要担心,继续把它留在体内。

麦卡锡说:“这是一个不好的决定,因为刘文森当时的免疫系统被药物抑制,防止对新移植器官发生排斥现象,更加使得癌细胞易于扩散。如果当时他们发现有癌细胞,并迅速摘除,刘文森可能就会没事。这个决定让刘文森付出生命的代价,也造成金白莉失去了她的丈夫。”

据了解,刘文森疑似移植有癌病肾脏和导致死亡一案将由六位陪审员就双方提供的证人和文件,决定被告纽约大学医疗中心是否要对刘文森的死亡负责,法院预计结案截止时间为今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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