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3月31日讯】2010年3月28日我以特快专递向法院递交了诉状,状告济南公安局,对去年清明我在英雄山烈士陵园被打断四根肋骨一案的不作为,以求司法正义,并附五件,现公布如下:
原告:孙文广,男,汉族,1934年8月26日出生,山东大学退休教授,住址: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20号8楼2104号﹔电话: 13655317356 0531——88365021
被告:济南市公安局
诉讼请求:
1. 判决确认被告阻止原告到英雄山进行悼念活动违法﹔
2. 判决确认被告跟踪原告到英雄山进行悼念活动违法﹔
3. 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原告09年4月向市局报案:当年清明,在济南公共活动场所,在公安监控下,被殴打打断四根肋骨一案,至今未依法作出书面答复。
事实和理由:
2009年清明前,4月1日起,公安人员对原告进行昼夜监控,阻止原告外出悼念。
同年4月3号,清明前一天,原告在校园张贴悼念赵紫阳的宣传材料时,被告下属郑习之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令原告打开手提包检查。
同年4月4号9点,原告出门去英雄悼念英烈,被告下属郑习之等公安人员在宿舍门口阻挡,并将与原告同行的大学生拦住。原告打的到英雄山,被告下属郑习之等驾车一路尾随盯梢。九点半许,原告到达英雄山烈士陵园西南门,进入陵园大门约50米处,便遭身份不明的彪形大汉拖至路边殴打,经路人报警,由救护车送进齐鲁医院,急诊确认断了三根肋骨(后又查出一根)。
原告向被告举报(报案信附后),请求查处肇事者,但至今杳无音信。
原告认为,被告下属的违法行为应当由被告承担法律责任。
被告下属阻止原告到英雄山悼念赵紫阳并跟踪原告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应依法确认其违法﹔被告下属对原告一路监视,就应当履行保护原告不受伤害的义务,但被告下属视而不见,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被告对原告的举报置之不理,也属于未履行法定职责。
请你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此致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原告 孙文广2010年3月29日电话:13655317356 0531—88365021
附件一:报案信
附件二:四里山派出所现场记录
附件三:孙文广齐鲁医院病案
附件四:孙文广暴力断我四根肋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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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报案信
报案人:孙文广,男,汉族,75岁,山东大学退休教授。
住址﹔山大南路20号8号楼2104 电话:13655317356 0531-88365021
接报机关:
济南市公安局
报案事实和要求:
1、查处2009年4月4日(清明节)英雄山袭击案策划者,行凶者﹔
2、赔偿受害人损失﹔
事实和理由:
2009年4月4日(清明节),举报人孙文广去济南市英雄山烈士陵园,,上山途中遭暴徒袭击,造成重伤,打断四根肋骨。
出门之前,举报人遭到济南市公安局工作人员阻拦,举报人坚持前行,济南市公安人员一直跟踪,举报人一直没有脱离警方视线。
同时,查处恶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是公安部门的基本职责和义务。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举报人认为﹔公安机关有查处的真相和真凶。
举报人孙文广2009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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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孙文广 暴力断我四根肋骨——暴力见证于清明
新疆7.5暴力事件后,大家谴责暴力,要求追查预谋、组织者。三个月前我遭遇毒打,折断四根肋骨,我也憎恨暴力,更要查清真相。现在我把遭毒打的前因后果等写出来,希望找出策划者,并想为找寻国内众多暴力的源头,提供些启发。
清明遭打后,很多朋友建议我写出过程,为何拖到今天?原因是我年迈75,伤后体力不支,近来虽有恢复,但还有更重要的事,我不得不先写点文字。我遭毒打后,海外自由世界,很多媒体作了报导,如纽约时报、美联社、台湾联合报、自由时报、中央社还有美国之音、自由亚洲、BBC、德国之声、法国国际广播、澳大利亚、西班牙广播等电台,既然他们已经做了报导,我本想不必多写了。
现在看来,清明毒打还有些不为人知的情节,也缺少深层分析,我应该提供更多背景资料,让人们了解事件的幕前幕后,由此出发,也可深入认识大陆的黑色暴力。
(一)2005年我开始清明悼念
2005赵紫阳逝世,从那年开始,每年我都要去济南英雄山烈士陵园悼念赵紫阳等英烈,这些悼念活动和照片都已经发在网上,警方为了阻止我的悼念活动,多次找过我和我的家人进行劝阻和警告。
今年清明前,从4月1日开始,公安对我进行24小时昼夜监控,楼下停着警车,我每有外出他们都会紧紧跟随或坐他们的车。
4月3号,清明前一天,管院党委两位书记,两次找我谈话,要我明天不要去英雄山,我的回答是,没有法律根据,我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应该受到限制,这一天,我还在校园张贴悼念赵紫阳专栏(附照片),济南公安国保郑习之到场,查看我的手提包。
(二) 清明凌晨有人张贴散发侮辱诽谤我的标语传单
清明节我遭毒打前的凌晨黑暗中,有些人在我的住所门道,张贴了很多不干胶的标语,内容包括:
“孙文广是一条媚外!无耻!流氓!汉奸!集于一身的老狗”﹔“孙文广这个混蛋,打着民主的幌子,干着卖国的勾当”﹔“孙文广狗汉奸,拿了美金骂爹娘”﹔“道貌岸然的孙文广,人前满嘴民主、自由。背后与人通奸,干着禽兽的勾当”﹔“孙文广大混蛋!赖着别人的房子不搬,是一条贪财、无赖的狗”﹔“孙文广无耻、垃圾、大流氓”等。
他们把这些不干胶印刷品贴到了我家的防盗门上、门前的栏杆上、走廊上及我的自行车上(黑暗中他们竟能在十几辆车中认出我的车),还有一些传单散发到宿舍大院。好心的邻居把它们从墙上撕下来,对我说:“真是胡闹,太缺德。”这些标语和去年在我家门前用油漆喷的“卖国强奸犯孙文广”同出一致。当时我也报了警,但是没有看到官方的认真调查。
我在打的去英雄山的路上打110电话报警,事后没有任何人来查证,不了了之。
几个小时后,我在英雄山脚下被毒打后路人报了警,警官问我的第一句话是:“你有没有仇人?”我对他说:“我没有私仇。”
(三)清明上山途中遭毒打
4月4日清明节,我要去英雄山,刚出门在过道中即遭包括郑习之在内的众多公安阻拦,准备陪我上山的大学生被拦下,
(我独自一人上山给他们留下了机会)我离开山大宿舍,打的前往英雄山,后面济南公安郑习之等乘警车一直尾随监视在后,路经十公里,约九点半,到达英雄山烈士陵园西南门,警车一直跟随,进入陵园大门约50米,遭几个着黑色便衣的彪形大汉架起摔倒在路崖之下,拳打脚踢,瘫倒在地,路人报警,送进医院,急诊查出断了三根肋骨(后又查出一根)。
(四)城管的“教材”和暴力
不久前,网上曝光了城管实施暴力的 “教材”,由正规出版社印刷。
这个“教材”在网上流传,德国的《世界报》网站作了报导(见《参考消息》09年4月25日)。现摘录如下:
“有人在中国的‘天涯’网络社区揭露说,北京的城管执法局从2006年开始使用一本教材,教授其执法人员如何在不引起注意的情况下对反抗者采取果断措施,‘注意要使相对人的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还应以超短快捷的连环式动作一次性做完,不留尾巴。一旦进入实施,阻止动作一定要干净利落,不可迟疑,要将所有力量全部使用上’”。
对照对我清明毒打,几乎完全是按“教材”行事,脸不见血,身不见伤,打倒在路崖之下,上面有树挡着,很难看到,短短几分钟使用了他们所有力量,断了我四根肋骨,看来这是按“教材”行事,是有预谋、有组织的有“教材”暴力行为。
综观清明毒打的前后过程,能够比较清楚的看到官方(或官方某部门)的策划组织过程,他们事先找我家人谈话,三天后就开始派公安24小时监控,当天是贴标语后有警员紧跟尾随,事后报案的不处理,都说明是官方某个部门的组织指挥了这次毒打。
(五)黑色暴力打压维权者,制造黑色恐怖
我所经历的清明暴力和我所见闻的其他暴力很多出现在公共场合,行凶者多数穿着黑色的衣服、不带任何标识,他们施暴对像是那些维护公民权利的人,制造黑色恐怖。
清明暴力就是要剥夺我人身自由权利(去济南英雄山)、表达权利(表达我对英雄的悼念),我认为我有人身自由权利,我有悼念我心目中的英烈的权利,随后就出现了黑色暴力,有的朋友对我说你不去英雄山就没事了,我回他,为什么我要放弃权利,为什么我只能要做个忍气吞声、看人脸色行事的人?
我认为面对中国现在出现的黑色暴力行为,最重要的不是惩罚行凶者,他们中很多人是按上面的命令行事或为生计所迫,对于有预谋的暴力最重要的是追究幕后的策划者、组织者,追究谁在预谋。
7.5事件后新疆某个领导人扬言要严惩行凶者,要实行“极刑”,而且说要从严从快,我想“极刑”还是从缓吧,先去追查真相,重要的是查究有真凭实据的预谋者、组织者,最重要的是: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
(六)抹黑太老调,很多人不相信
清明暴力之前,某些人造了大量舆论,在我家防盗门上、过道上、骑的自行车都贴上标语,把我说成是 “汉奸”、“流氓”、“与人通奸”,暴力之后又去网上发文说我被打是自编自演的闹剧,说我不是悼念赵紫阳是去悼念蒋介石,重复“卖国”、“汉奸”的老调,但是很多人不相信这些造谣抹黑,我遭毒打后躺在齐鲁医院的重症监护病房,山东大学的一些老师、大学生、济南的一些市民纷纷前去看望,送去了鲜花,鲜花太多病房里放不下只得摆在走廊上,有人还送来了水果和亲手制做的可口的饭菜,这些民意的表达,使我感动,使我受到鼓舞,某些人的阴谋没有得逞,人造的谎言难于掩盖强权的暴行。
(七)官方策划暴力,胆大妄为,出乎常人想像
这几年,我常准备接受打击,坐牢是一,本人两次坐牢,我把七年刑期坐到了底,没什么希罕,被押到派出所去传唤也有多次经历,这次去英雄山,事先准备可能押到某个地方,关几天,或者拘留逮捕,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对我这样一个75岁的老人,会在那种公共场合,施以毒打折断四根肋骨。
那天是清明节,是一年一度悼念故人的节日,那天是国务院实施清明公共假日一周年,在四年以前,我给全国人大写信建议把清明定为公共假日,后来美梦成真,我很珍惜这个假日,济南的英雄山烈士陵园是全省最大的烈士陵园,是全省的祭奠中心,这一天来祭奠的人数,官方报导有五万人,这天,四个入口都停着带标志的警车,英雄山路上人潮如涌,风和日丽艳阳天,人头攒动如闹市,就在这样一个环境下,我在进入大门后五十米处被几个彪形大汉架到路旁,摔倒在路崖之下拳打脚踢,造成重伤。这次暴力的策划者胆大妄为,超出常人想像。很多我的朋友看到这个消息后都觉得难以设想,怎么可能在全年唯一的祭奠节日里,在孔孟之乡省城的祭奠中心,放手毒打一个来祭奠的老人。但这是事实,有公安四里村派出所接到110报警后到现场查问的记录(附照片),有齐鲁医院的急诊和住院的记录。
人们不禁要问,孙文广冲破层层阻力到这个全省最大的烈士陵园里要祭奠什么人?是祭奠恐怖组织头领吗?是祭奠甲级战犯吗?他不是祭奠这些人,他是来悼念中共的前总书记、国家的前总理赵紫阳。他的悼念活动触犯了哪条法律?触动了当权者的哪根神经,竟对一个老人在这种场合下毒手。
带有讽刺意义的是:同一天同一个烈士陵园里,有几十个人在悼念毛泽东,送上了四个花圈,拉了横幅,还有人发表演讲,警察就站在旁边,没有抓人更没有打人。赵紫阳和毛泽东都曾经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中共的文件中都说了两个人犯的错误,两个人至死都没有开除党藉,为什么在祭奠的问题上官方会厚此薄彼?!
我不反对有些人祭奠毛泽东,这是他们的自由权利。
在公共场所,在烈士陵园,在英雄纪念碑前,公民有权利纪念心目中的英烈,有不同观点不要紧,你哭你爹,我哭我娘,公民祭奠故人,应享有充分的表达权,一个代表民意的政权应该保护公民的表达权利。
两年前,在济南出现的另一个暴力事件也是出乎常人的想像。
2007年,夏天,下午五点多在济南建设路上出现了一次惊天动地的爆炸,一位驾车的女士被炸得粉身碎骨,肢体被抛到三层楼上,当时正值下班,车流如注,多少人在围观,但是谁也没有想到,这次暴力的策划者竟是济南市党委的政法委书记兼副市长段义和的杰作,为了杀死自己包养19年的情妇,在大马路上制造爆炸血案,他倚仗权势,胆大包天,超乎俗人想像。
有人说段义和,智商太低,弄死一个情人怎么会想到闹出那么大的声响,在闹市中把她炸死,常人都可能想到的更简便的办法有几十种,比如说把她弄死后丢到楼下说自杀,或丢到河里说自溺身亡,反正公检法都属他管,谁敢查?为什么他想不到?
这些暴力策划者所以如此愚蠢,放肆大胆,毫无忌惮,应该说是一种体制的产物,在一党专政体制下,一个城市的高官掌控垄断一切资源,要枪有枪,要炸药有炸药,要行凶就会有执行命令的人,而且不管有什么伤天害理丧尽天良的事,都会逃避法律的制裁和良心的责备,他们相信自己的权力自己和霸势可以一手遮天,绝对不会暴露真相。
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官方的暴力策划者能够胆大妄为,超出一般人的想像。
(八)对清明的毒打事件的整体分析
回顾清明毒打的前前后后与过程,可以想像到事件的轮廓:近几年孙文广每年清明时都要去英雄山烈士陵园悼念赵紫阳等英烈或送花圈或系挽联,对此党的系统和公安系统曾多次对其进行劝阻,他仍坚持前往,08年通过公安对其家属妻子做工作,家人在清晨之前将他的防盗门用铁丝封了,使他不得外出,09年他仍然要去进行悼念活动,考虑到孙文广到陵园悼念英烈,不但有行动而且还写文章,考虑到他的行动,会在敏感年份会造成“恶劣影响”,为了制止,决定采取暴力手段,要毒打,要打到他两个月不能出门,因为二个月后的六四每年他都要去天安门广场。为了防止他遭打后引起同情,应该广造舆论抹黑孙文广,于是清明凌晨又在他住处张贴、散发污辱诽谤的小标语,将其描绘成一个品行恶劣的人,制造一个“情场报复”,“教训卖国贼”的假象,(08年在孙文广的门前白墙上就曾用油漆喷刷了“卖国强奸犯孙文广”、“大流氓孙文广”)。今年一个公安在私下还散布“打孙文广可能是毛派干的”,事后组织一些人在网上发文对孙文广进行攻击、诬蔑,所以整个事件,暴力仅是一个方面,还用了大量的舆论配合,制造谣言,歪曲真相,这就是孙文广遭毒打的一个模拟的全景。
这次毒打事件包含多个环节,发生在大型的公共场合,如果不是官方或官方某个部门导演,在一党专政,公安有极大权威的国家中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2009年7月31日于山东大学 13655317356,0531-88365021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