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3月24日讯】历经9年关押迫害的江西法轮功学员张育珍,近日在海外媒体发表文章,披露她在江西省女子监狱经历的吊铐酷刑,造成她两手臂终身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请看详细报导。
这是去年11月9日被释放三个月后张育珍的照片,她的上肢和双手都已变形,双臂也无法伸直,双手握不拢、伸不直,颤抖不止,胸部、颈部和肩部剧痛。
这种酷刑叫吊背铐,长时间吊铐后会导致双臂残废。张育珍在江西省女子监狱曾遭此酷刑多次。最终导致她双手致残的,是05年9月19日和20日连续两天14个多小时的反手悬吊。
为了强迫张育珍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所谓保证书,05年9月19日,在狱警熊敏的指使下,由王霞、谢明霞、张茹萍等七八个人强行把她双手反到背后,并用胶布封住张育珍的嘴,悬吊到禁闭室警官厕所角落的钢筋窗上方。当被放下时张育珍已被折磨得神志不清,无法发音,像植物人一样任由狱警摆布。
在夏天时江西女子监狱的狱警还把张育珍铐在监狱窗户的钢筋上,固定在太阳底下曝晒。
43岁的张育珍当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也在深圳外资企业人事部工作过。
2000年11月她为了向当局说明法轮功的情况到北京上访,被非法抓捕后判刑六年。06年11月在她刑期期满时,当局为了掩盖迫害张育珍致残的事实,又把她劫持到江西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了三年。
新唐人记者邵泓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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