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 知识产权保护-中国产业结构转型的瓶颈

【新唐人2010年3月17日讯】 今年中国的“两会”有几大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是重中之重。但什么才是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的关键,则各有说法。

广西省近两年承接了不少来自珠三角的劳动密集企业,去年GDP增速居全国第五,该省的“转型”就是让这些企业在本地“安家”;而广东省的苦恼是低成本优势不再,“腾笼换鸟”这一“经济战略构想”出台虽已3年之久,结果是旧“鸟”陆续飞走,鲜有新“鸟”来栖。北京大学教授、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副主任朱星在两会的发言中认为,中国过去20年在关键科学仪器的创新方面,逐步丧失国际竞争力,严重依赖外国技术。

一、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形像不佳

广东“总督”汪洋将此归结为“原有发展模式利益链条上的人不愿动,不愿转”。潜台词是只要“当地利益链条上的人”改变思路,“腾笼换鸟”的战略构想就能成功。汪总督显然还没觉悟到依靠政治动员并不能改变经济发展模式。更何况,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困难,除了中国企业自身底气不足之外,掌握核心技术的外资在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点上,对中国的合作伙伴早已心存警惕,令中国“以市场换技术”目标难以实现。

多年来,中国投资环境导致的“外部成本”过高一直令外商颇感头痛,这“外部成本”之一就是知识产权受到侵犯。在许多国际知名企业看来,中国市场中产品侵权行为发生的概率很高,几乎每个行业都无法幸免。德国的媒体报导说,“无论是飞利浦的总裁,还是巴斯夫的董事长,谁都知道到中国去投资意味着技术流失”,但它们无法抵抗住中国低成本的引诱。

从90年代中期开始至2006年以欧美产业资本为主的投资潮。这段时期,美欧产业资本对中国市场的研究重点之一就是如何避免知识产权受到侵犯。2006年,德国企业咨询公司Accenture对200多家化工企业作了个调查,这些企业把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够视为跟中国做生意中最大的问题,第二和第三位的 才是当地的官僚主义和基础设施不好。美国是近年来在知识产权方面与中国发生纠纷最多、也花费最大力气打官司的国家,仅2006年这一年,美国对中国企业发起的 “337调查”数量就达到13起,占美国全球总调查量的40%――337条款是美国1930年实施的《关税法》在第337节设立的一项法律条文。该条款规定,如果进口商品侵犯了美国国内有效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可根据美国国内企业的申请进行调查,并对国外制造商、国外经销商、国内进口商、国内分销商等各种知识产权侵权人签发多种禁令。该条款曾经有力地打击过日韩等东南亚新兴经济体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即便如此,也无法解决中国企业的不断侵权。

二、两种价值观:知识产权保护与“以市场换技术”

2007年之前的十余年,是外资中的产业资本投资中国的高峰期,然而大量仿冒产品的出现也让部分跨国企业在做出转移生产部门的决策时变得犹豫不决。2005年,罗兰·贝格国际管理咨询公司曾对在华跨国企业进行调查,调查涉及 的行业包括汽车、卫生用品、化学制品、电信、电子以及建筑机械等。结果显示,跨国企业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效果并不理想。根据跨国企业的经验,在中国市场通过控制生产流程确保产品不被侵权要比通过产品制造本身防范侵权更有效。外国公司获得这种经验,是通过无数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案件获得。据中国海关的数据,自1994年至2005年,十年共查处五千多件知识产权案件。

比较有趣的是,在跨国公司抱怨知识产权受到侵犯的同时,中国也在抱怨“让出了市场,却没有换来技术”。双方的抱怨背后,其实是价值观的冲突。

在国际社会看来,每项新技术都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因此,知识产权是一种合法的垄断权,这是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含义。其宗旨就是鼓励创新并保护创新成果,缺乏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必然导致不公平的市场竞争。但中国的“尊重知识产权”从来是口惠而实不至,其利用外资的目的之一就是“用市场换技术”,希望在与外资合作的生产过程中“学习”外国的先进技术。从大量侵权案件的发生来看,这种“学习”并非合法获得,而是通过侵权的方式取得。但在外资公司日益变得聪明起来之后,这种“学习”变得越来越困难。至于中国方面,不仅厂商侵权觉得理所当然,连大学的研究者都觉得西方将知识产权作为战略资源与竞争工具是种“恶意的垄断行为”。

三、知识产权保护欠佳导致中国产业升级困难

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彩电、计算机、DVD和手机这四大类电子产品,知识产权多数不在中国企业手中。社科院王春法教授在东莞的一项调查报告也得出同样结论。该报告指出,跨国公司仅仅将商品产业链中最没有附加利润的组装环节放在了中国,在华外资FDI公司严重依赖母公司的设备和技术,它们向母公司采购设备和元件是维持与母公司技术联系的重要渠道。这些外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在产品价值链中处于低端位置。

2007年以后,中国引进外资的重点转移至引进金融资本。直到2008年中国经济陷入危机,才发现劳动密集型企业消耗和占用了大量资源,却没有创造与之相适应的产业价值链,于是开始考虑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

问题是,外资对中国知识产权侵权的担心一点都未减少。美国《时代》今年2月1日刊登了一篇题为“The China Fix”(意译可作“解决中国的难题”),作者 James McGregor在文中说道:“在我生活在中国的20多年中,还从来没有见过外资企业像今天这样愤怒和迷茫。……参加公司总执行长的晚宴时,大家的对话全都是围绕着中共官员和中国商业伙伴们是如何的傲慢和无礼。一长串的故事 包括对方故意前后不一,执行规定不透明,肆无忌惮的偷窃知识产权,政府通过工会和中共基层组织渗透西方大公司,利用暗算的产品标准和检测公然阻止产品进入 市场,政治化的法院和政府机构几乎永远都偏向中国大陆的企业,别出心裁、选择性的实施世贸组织的规定等等,不一而足。”

上述分析表明,要想短期内改变中国经济发展模式,一是大规模提升中国本土企业自身的技术创新能力,这点看来路途尚远;二是依靠外资的技术力量。但在中国摘掉“盗窃知识产权大国”的帽子之前,这些外资会放心让自己投入巨资开发的技术进入中国吗?

(原载于《纵览中国》2010年3月16日)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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