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3月17日讯】
图为﹕美国国会大厦。(摄影﹕亦平/大纪元)(大纪元记者亦平美国华盛顿DC报导) 2010年3月16日下午五点三十分,美国国会众议员在国会大厦投票通过了第605号决议案。美国议员在议案中对过去十年来仅仅因为个人信仰而遭受中共持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人表示同情,要求立即结束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胁迫、监禁及酷刑折磨,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413位国会众议员参加了投票,17位议员缺席,决议案最终以412票赞成1票反对获得通过。
605号决议案是由美国国会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资深成员、佛罗里达州共和党众议员伊琳娜.罗斯莱亭恩(Ileana Ros-Lehtinen)提出的。
美国国会众议院605号决议案对那些仅仅因为坚持他们的个人信仰,在过去十年间遭受迫害、胁迫、监禁、酷刑折磨、甚至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及他们的家人表示同情,并要求中国政府立即终止迫害、胁迫、监禁、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的运动,立即废除江泽民为“消灭”法轮功而下令成立的非法机构--610办公室,立即释放那些仅仅因为他们的信仰而被关押在监狱、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那些被关押的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的亲属。
国会众议院决议案敦促美国总统奥巴马和国会议员在迫害11年之际,公开站在因个人信仰而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一边,运用一切可能的方式与法轮功学员见面,表明支持良知自由仍是美国政府的基本原则。
605号决议案获得通过当天,议案起草人罗斯莱亭恩议员对媒体发表书面声明说:“中共政权强制、无情地抓捕法轮功学员,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北京的现任统治者缺乏安全感和偏执。”
她说:“法轮功基于真、善、忍法理,然而这些无辜的人们却遭到中共政权的残酷迫害,中共采用邪恶至极的手段,这些手段包括: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甚至暴力恐吓那些居住在美国的法轮功学员。”
罗斯莱亭恩议员说:“作为这项决议案的起草人,我感到自豪。这项决议集中针对发生在当今世界上对一个特定团体进行系统迫害的最邪恶的案例之一。”
美国国会众议院605号决议案中还列举了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国际大赦组织、美国国务院、美国国会中国问题委员会等机构发表的年度人权报告以及《纽约时报》等媒体报导中有关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迫害和酷刑折磨的具体事实,报告敦促对施行迫害的责任人进行起诉和惩罚。
决议案中还特别提到:“2005年10月18日,深受尊敬的人权律师高智晟致信中共主席胡锦涛和总理温家宝,呼吁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共当局作出回应,关闭了他的律师事务所,并吊销他的律师执照,中共安全部门涉嫌直接卷入2009年2月4日高律师的失踪案。”
格斯.比利瑞克斯(Gus M. Bilirakis)是412位投赞成票的国会众议员之一。比利瑞克斯议员表示,支持谴责中国政府持续迫害法轮功的605号决议案。
他说:“中国政府对中国所有的媒体进行审查,抵制揭露其残暴和非道义的所有消息。不过今天真相清楚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个决议案是给数百万中共受害者的一个交代,证明中国政府无法隐藏真相,那些(中共的)受害者不会被遗忘。”
比利瑞克斯议员说,法轮功学员及其他被中共视为攻击目标的人所遭受的不公在文明世界是不可接收的,这一切今天必须结束。
──转自《大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