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3月11日讯】毕业于中山大学的林立峰,在看守所只呆了24小时。头一天,他因精神错乱劫持少年被送进看守所,第二天,他的母亲就接到了他的死讯。
据潇湘晨报报道,林立峰原系吴川市自来水公司监察稽查科工作人员。他的母亲李女士介绍说,林立峰早几年前患上了精神病,平时一直服药,在没发病时可以正常的生 活和工作。2009年6月20日,林立峰和单位同事一起到海边旅游,期间停药了几天,回家后精神就出现了问题,开始乱发脾气而且打自己的家人。据广东电视台报导,2009年6月25日,林立峰在精神错乱的情况下劫持了一名11岁的少年,警方赶到现场将人质解救并将林抓住带往吴川市第二看守所。
“当时我们讲,林立峰是精神病人,应该把他送到精神病院,但他们不听。”李女士对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说,“6月26日,我们就接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说我的儿子病危,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据广东电视台的报导,林立峰的家属在医院见到了林的尸体,发现林身上有多处伤痕,腹部肿胀。对于死因,医院写的是“不详”,而公安机关给出的解释是林立峰是在看守所“发狂而死”,检方称是“心源性猝死”。
李女士说,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给林立峰做了死亡鉴定,检察院告诉家属林全身有多处伤痕,多处发淤,七根肋骨骨折,左侧胸腔有较多血块,左肺严重挫 伤,肺组织较多淤血和水肿,内腔大量出血,头部左右颞侧头皮下大量淤血,脑组织挫伤,出血水肿。检察院给出的鉴定结果是心源性猝死,并鉴定说林立峰身上的 伤痕和骨折是抢救时按压所致,不予立案。
李女士说,事情已经过去8个月了,然而检察院始终不立案。“在事情弄清楚之前,我们是不会把尸体火化的。”李女士说。
为了求证李女士的说法,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致电负责林立峰一案的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梁泉副检察长梁泉。在提出采访要求之后,梁泉对记者说:“我 凭什么相信你是记者?”记者请他致电到潇湘晨报社核实,但梁泉大声说:“你怎么可以随便就打电话给我这个政法机关的领导?一点规矩都不懂。”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记者查阅了相关规定,并没有发现在采访政法机关领导之前需要经过任何特别的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