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少女死在戒毒所 家属疑是遭强奸致死

【新唐人2010年3月8日讯】内蒙古呼和浩特市19岁少女郗红去年出外打工时失踪,年底家属接到该市女子戒毒所的死亡通知,郗红的母亲表示女儿没有吸毒,郗红的尸体有明显外伤,亲友质疑郗红是被当地执法部门和戒毒所强暴殴打致死


据希望之声报导,去年11月9号,死者的母亲高秀花接到死亡通知,她到呼市女子戒毒所认尸时才知道女儿在去年9月22号被关进呼和浩特市戒毒所。

高秀花:“ 我女儿去世以后,一直没给我通知书啊,我都不知道,把衣服都给换了,身上带伤有血,我就问他怎么回事,他也给我解释不清,宫外孕内出血死亡,他要强行火化,我不要他火化。”

高秀花表示,女儿去年出外打工时突然失去联络,被当地公安抓了之后送进戒毒所劳教,没有通知家属,为给冤死的女儿讨公道,几个月来她到相关政府部门上访都没有结果。

高秀花说:“我家是农民,我一个人带着两个小孩,负担挺重,她走的时候,是出去打工,以后电话打不通了,教养他为什么不给我通知单,去政法委、去检查院、司法厅、公安厅都是一直推诿,踢皮球不给处理,我没办法去到北京反映情况,开个单子又转回内蒙。”

高秀花的朋友刘先生表示,郗红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孩子,她的尸体有明显的外伤,还有遭到强暴的证据。


公安狱警刑迅逼供强暴帮教人员直接致死的控告

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的女儿郗红因涉嫌毒品被呼浩特公安局送往内蒙古女子教养所进行劳动教养。在此期间女子教养所非法强暴了年仅20岁我的女儿—郗红。经他们迫害、欧打、致死后送往内蒙古武警医院。事后我经多次与内蒙古各有关职能部门交涉拒不查处,还相互推脱责任,相互掩盖包庇,同流合污,案件直至今日还得不到查处,具体事实经过是:

2009年9月22日,我的女儿郗红因涉嫌毒品被呼和浩特新城区公安分局,送往内蒙古女子教养所劳动教养。在此期间遭受了非人般折磨和欧打,又进行了强暴,欧打迫害遍体鳞伤,多处伤痕累累奄奄一息,快要死亡被内蒙古女子教养所送往内蒙古武警医院急救,但错过了抢救最佳时间,终于2009年11月8日被害身亡。劳教所的公安看守人员怕暴露他们的犯罪事实,未经受害者家属到现场看望亲生女儿真相和死因,公安干警有准备,有组织的将欧打脏物进行了销毁,又删除了监控证据,又伪造更换了死者的衣服,故意毁掉杀人罪证。

又将受害者(死者)耳朵鼻孔塞上了棉球,并且劳教所又共同攻守同盟,编造死因假相—因宫外孕死亡的说法。家属提出合理要求:

一、是让内蒙古武警医院出据病因死亡通知书,内蒙古武警医院拒不出据;
二、是根据死者的全身伤痕的疑点,需调出劳教所内监控录像,答复是已经过期删除;
三、是要尽快进行尸检,查清死因,结果是互相推诿。

现在是报案无人接,案件无人查。事发已将近四个月的时间,与内蒙古各职能部门的:劳教所、劳教局、司法厅、政法委、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各级政府有关领导控告,写信上访,得到的结果是相互踢皮球,互相推诿。

综述以上罪恶的恶剧表演,又强暴迫害致郗红死亡的悲惨局面,现致使其郗红妹妹郗美娟精神失常——精神分裂症,现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无耐我亲生母亲带病来中央向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求助,对亲生女儿讨个公道。我认为中国是法制建全的国家,能维护公民合法权利,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求严惩凶犯,查清内蒙古劳动教养所致死人命案实情。追究致死人命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坚决要求依法立案,严惩杀人真凶。

受害者的母亲控告人:高秀花

201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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