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弃婴儿童问题严重 亟待关注

【新唐人2010年3月5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采访报道)广州的《羊城晚报》日前刊登省民政厅《查找弃婴儿童生父母公告》,显示广东弃婴数量猛增的问题。有学者表示,主要原因在于民众生活艰难,以及官方不重视保护儿童的生命权健康权。

据海外中文网站“参与”报道,广东省民政厅在3月1号的《羊城晚报》上发布《查找弃婴儿童生父母公告》,并刊登了40名被遗弃婴儿的照片。报道说, 虽然官方拒绝透露广东省近年来被遗弃婴儿的总数,但从广东省民政厅和各地民政局频繁在媒体发布《查找弃婴儿童生父母公告》,这些弃婴弃儿既有在医院的新生婴儿,也有被遗弃在路边的几岁幼童,可见广东弃婴、弃儿数量正在猛增。报道分析,其主要原因,可能有年轻人早婚早恋的社会道德问题,更主要的是因为广东经济急剧恶化所导致的家庭崩溃。中山大学的公共问题学者艾晓明教授认为,虽然弃婴问题一直是媒体和公众不愿谈论的话题,但由中国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所引发的婴儿性别失调,以及连带的弃儿收养等法律问题已成为中国社会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如果我们把这么多照片都放在一起来看的话呢,是非常令人震惊的。一般来讲是女婴居多。因为独生子女政策什么的。但是现在可能情况更复杂一些。那么多被遗弃孩子的情况我觉得就社会保障系统不全。”

广州第一医院的主任医师曾军表示,在当地目前遭到遗弃的婴幼儿童,主要分为健康,或存在先天身体缺陷等两类。中国相应的立法保护和社会救助机制等措施都还存在缺欠,使问题越加严重:

“绝大多数弃婴呢,健康的婴儿确实很多是从未婚的或者是家庭负担比较重的放弃抚养。另外一个就是有一些疾病的。那么这两大类的现在比较多。怎么样去杜绝这个情况?怎么样去形成一个救助?也是一个比较困难的情况。”

“参与网”的报道指出,广东政府一直认为弃婴儿猛增是百姓法制观念不强的原因,只要查找到弃婴儿童的亲生父母并进行法律制裁,就可以杜绝或减少弃婴儿猛增现象。虽然中国现行的《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弃婴行为都有明文的惩罚规定,但是有专家认为,广东弃婴儿数量猛增与政府防范观念的误区有关。报道认为,广东近期出现的“民工荒”现象显示了当地经济状况正在恶化,也是效益下降的企业以低工资变相遗弃民工的结果。改变广东弃婴儿猛增的趋势,就必须从根本上改善民生。曾军医师也表示,民众生活经济压力日趋沉重也是研究弃婴现象不可回避的主要问题之一:

“不单是在广东,沿海地区,在很多比较发达的地区,家庭承受的经济负担是相当相当的严峻的问题。一个就是住房。你现在一般的房价的话,在市区里的房价每平方米已经都是升到2 万多,很多人承受不了这样一个房价。另外对孩子的抚养的话呢,你稍微想投入一点,这个费用就相当得高。所以这个是造成弃婴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她生了孩子没办法抚养。”

中山大学的艾晓明教授认为,中国社会上的弃婴现象不但违背法律保护的家庭抚养义务,也对遭遗弃儿童的生命权和健康权造成严重危害。但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汶川地震和三鹿毒奶粉事件所暴露出的深层问题也表明当局对儿童生命权的漠视:

“去年汶川地震那么多孩子,5千多个孩子。政府公布出来是5335。由于同样的原因校舍垮塌,那么多孩子丧生,那是不是有一个彻底的、透明的、独立的调查呢?也是没有。你像三鹿奶粉这个事情也是儿童的生命权。可是呢,三鹿奶粉的事情不断地在重演,不断地在发现新的奶制品有问题。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不光是儿童的生命权被漠视。普遍的人民享受人权的水准都是非常低的。”

艾晓明教授强调说,这些遭遗弃儿童的心灵创伤如何平复?对于未来社会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反作用?都是值得社会各界进一步分析,尽快找出解决办法的大问题:

“首先我们应该做一个深入的调查。就是看看这些孩子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 哪些问题是社会最弱的问题?哪些问题是福利保障不全的问题?哪些问题是属于计划生育措施不到位?哪些问题是属于人口管理和政策。”

据中国官方《检察日报》日前报道,鉴于当前中国缺乏弃婴儿身份认定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程序,以及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完善的现状,全国人大代表林荫茂提出建议,要求设置弃婴儿的国家监护权制度,由国家民政部门对弃婴儿的养护、保健、康复和教育等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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