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天:政府的尊严还剩下多少?

什么是尊严?从字典里你会看到很多:1. 庄重肃穆;尊贵威严。

《荀子•致士》:“尊严而惮,可以为师。”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立元神》:“贤者备股肱,则君尊严而国安。” 宋 司马光 《进<孝经指解>札子》:“体貌尊严,举止安重。”[sanctity]∶不容侵犯的地位和身份。本人以为比较确切的应该是最后一条。

所以尊严不是他人赐予的,一个没有人格、言而无信、满嘴污言秽语或者吃喝嫖赌的人,即使你封他十个皇候身份,他有什么尊严?而一个靠在街头拉二胡的盲人,倾注全力不顾疲倦持续为路人演奏他心目中动人的曲子,当你为此驻足聆听并且感动的时候,他不也获得了劳动者的尊严和你的敬重?

尊严更不是靠无数黄金白银堆彻的舞台!

人生而平等,人人应该有尊严的活着,但前提是政府和法律先要有尊严,政府通过法律保护人民的安全、安宁、幸福。

宪法没有了尊严,政府无诚信,谁还能够给人民尊严?

可是低头看看我们的《宪法》还有多少尊严?宪法上注明的允许和不允许的事在现实中几乎都被颠倒了,不允许的事,政府官员能够为所欲为,抢土地、抢房子、抢工资、甚至抢孩子……打人、骂人、无恶不作!

君不见在皇城根下,各路“官员”、“警察”对老百姓随便搜身、对访民随便关押、抓捕、甚至在看押这些访民的地方强奸民女、在官方羁押百姓的地方发生老人上吊自杀,而自杀的老人不就因为做人的尊严被政府官员剥夺为了捍卫自已的尊严而以死抗争?

所以尊严不是谁赐予的,更不是以拥有多少财富而定尊严的有无!古代有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君子,当今有富可敌国的贪官,前者是尊严的,后者连独自走上马路都不敢,有何尊严可言?

在建国六十周年的今天,贫富悬殊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而政府领导麻木不仁的地步。大年夜有为无米之炊而在政府门口哭泣的百姓,可是坐在豪华小车去赴几千元一桌团圆宴共产党官员又有哪一个有不安之心?他们的尊严在小车和豪华宴会上吗?

在所有的法律法规盖全世界之大全的今日中国,百姓因为告状而被拘留、被劳教、被自杀、被失踪是这个国家的宪法没有尊严、宪法无尊严是政府无诚信、无德性,所以老百姓无安宁!(有法不依比无法可寻更可怕,这不是进步!而是虚伪和欺世!)
但无安宁、无幸福的人未必就没有了做人的尊严,即使他穿得破衣烂衫,只要他不偷、不抢、不骗,走在大地,一样有他自已做人的尊严。

一批身强力壮的警察官员去包围一个老弱病残的访民,对他抄身、关押,不是拿走它的尊严而是拿走了他的权利!没有尊严的是这些丧失人性的“强者”,他们非但没有做官的尊严,也失去了做人的尊严,以强欺弱有何尊严可言?

而当今政府,大量这样失去人性的恶官、淫官强奸百姓、欺压百姓,这个政府的尊严又有多少?

你自已出的法律、法规,你的“仆人”不放在眼里?你想维护的党形象,官员们更不在眼里,这个政府还是他人不可取代的吗?

政府无尊严、人民无安宁!连安宁都没有、连起码的生存保证都没有、连亲情窦被失去人性和羞耻的官员抢夺,百姓又哪里还有幸福可言?又哪里需要你赐予的“尊严”?

被查身份证而死的孙志刚是有尊严的,没有尊严的是《身份证管理法》
被扣押工资而贫穷的百姓是有尊严的,没有尊严的是《劳动法》《工资法》以及扣押他们生活来源的官员。
被非法逮捕、送劳教的“囚徒”是有尊严的,没有尊严的是《宪法》
被凌辱的妇女儿童是尊严的,没有尊严的是《妇女儿童保护法》和这个政府的人性缺失!

住桥洞的访民是有尊严的,住豪华别墅的贪官是无耻的
失学的贫穷孩子是有尊严的,靠国家财富而留学世界的富人子弟才是没有尊严的。
被奴役、被迫害、被欺压的百姓是有尊严的、空话套话假话连篇忽悠世人的官员是无尊严的,
荷枪实弹恐吓、欺压百姓是无尊严的、在恐怖下挣扎维权的百姓是有尊严的!
胜利只有在势均力敌的较量中存在下来才是真实的胜利!
敢于轻车简从走到百姓中、面对百姓苦难是自信的官员!
有尊严的官员不害怕百姓、不躲避百姓、不用枪林弹雨对付百姓,这就是做官最大的尊严!

一个不为老百姓说话办事的政府是没有尊严的。
为什么你们的官员都住着大房子、开着小轿车、拿着高工资?
为什么我们只要被剥夺的一切还要被关、被打、被劳教?甚至连读书的孩子都难逃魔掌?
宪法的尊严何在?
政府的尊严又何?

所以尊严的温家宝总理,不要说给我们尊严,请给我们公平!在能够给我们公平前先维护宪法和政府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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