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2月27日讯】年前,一位律师朋友到内蒙古兴安盟出庭,在兴安盟中级法院内发现数量可观的豪华车,于是拍了一些相片给我看。内蒙古兴安盟中级法院院长的奥迪Q7越野车,车号:盟FA001警。副院长坐丰田凯美瑞轿车,每位副院长一台,车号从盟FA002警开始。如此整齐划一,颇显风范。
我的律师朋友在和法官聊天时得知,法院花大量的资金购买了奥迪Q7和凯美瑞,源于领导与私企老板的攀比,尽管奥迪Q7似乎不应该是公务用车。在我曾工作过的一家私企,董事长虽曾贵为省内富豪榜首位,身价10几亿,座驾也不过是一辆Q7,而且还是中等排量的。不知道内蒙古兴安盟中级法院的领导身价多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市地级领导干部用车配备标准,配备一汽生产的普通型奥迪或同类标准的轿车,排气量为1.8T或2.0升,价格在28万元以内。越野吉普车配备在价格45万元以下的国产吉普车;原则上不准购买进口或用进口件国内组装的高级越野车。可这个法院严格意义上来说,院长应该顶多是副厅级。审批和购买的过程,有些不可思议。是商家的打折优惠吗?
豪华车的出现,虽然不能证明当地的经济如何发达,但至少证明一部分人的经济条件不错。可像内蒙古一些公检法单位领导,喜欢和私企老板PK豪华车的现象,假如真的存在,倒似乎成了一种明知故犯的竞赛。是天高皇帝远,还是工作真的需要?重庆有位领导鼓励政府官员多交一些穷朋友,被豪华座驾隔离起来的人,会交些什么朋友?普通百姓只怕避而远之。他们与私企老板们攀比的本钱从那里来?凭什么和私企老板们攀比?即便PK之说纯属民间传言,公务车超标问题仍然值得深思。
公务用车的超标采购之风由来已久,现象十分普遍,类似的还有办公楼的超标建设。虽中央貌似三令五申,奈何几乎隔靴搔痒。几年前,我就亲眼见到一位副县长向下面的科局借车,原因是他的车超标被查封了。不过他当时就表示已经有计划采购一辆更高级的轿车了,后来换车了没有,我不得而知。
不过现在他已经升官倒是事实。内蒙兴安盟这般公务用车和私企用车的竞赛,与之相比,别有一番风味,更有霸气!前有阿荣旗检察院的借用豪华车之举,后有通辽市公安局的豪华 SUV,顶风违纪的勇气和魄力固然令人欣赏,也许公众更想知道屡禁不止的根源在哪里?
文章来源:和讯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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