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行业全面加强党建工作

【新唐人2010年2月17日讯】从2008年开始,中国司法部连续下发5个有关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政府并且在全国各地的律师事务所中以建立党支部或指派党建指导员、联络员等方式,实现了共产党党建工作的全面覆盖。相关学者表示,此举将危害司法体制的独立性,按照这样的思路发展下去,中国不可能建立一个法制社会。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中国司法部从2008年开始,已连续下发5个有关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展开专项行动,强调在各地律师事务所中健全党组织,配合行政机关开展党的工作。中国政法大学的滕彪律师认为,在律师事务所中开展党建工作,并不利于中国社会的法制建设:“在律师事务所推行党支部,加强党建工作。它实际上也是对律师进行控制,进行严格管理的一部分。所以律师一直都没有办法建立自己的行业自律、自治的机构。 尤其是很多地方要求律师来协助处理一些群体性事件,这样就完全使法律的一些明确的规则没有办法落实。那么按照这样的一个思路发展下去, 那是不可能在中国建立一个法制社会的。”

北京的法律学者王光泽也表示,律师事务所并不是隶属于政府的行政机构,大规模建立党组织,在很大程度上将危害到司法体制的独立性:“各个律师事务所当中大规模的建立党支部, 或者是指派党建工作人员这种做法我觉得是对法律领域的独立性是一种非常大的干涉。因为律师行业它属于一种民间的法律服务行业, 它不是官方的机构。正因为中国现在是这样一个党政一体的政治体制,律师事务所变成政党的附庸的话,极大程度的损害法治的独立性。”

据了解,中国司法部日前发布有关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强调,各地要以“三个至上”为主要原则,引导广大律师协助政府预防和化解当前的社会矛盾。王光泽对此表示:“中国法制领域这几年推广的一种理念就是三个至上: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法律至上。在这个里面它是把党的利益放在首位。实际上法律的目的是什么?首先是要限制公权力。公权力包括执政党的权力和行政权力,其次才是一般的民事上的这个规范。所以说律师职业会极大的受到党务部门或者是行政部门的这种干预。这种现象在法制领域建设方面是一个极大的倒退。”

滕彪律师指出,中国法制社会的发展有赖于独立司法体系的建设以及对于公权力的有效监督:“在这样一个体制下,绝大多数律师他都会或者主动、或者被动的去配合政府的一些工作。那么很多律师在执业的过程当中失去了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所以要想在中国(建立)真正的法制社会还必须同建立独立的司法体系,独立的律师协会,同时也要对公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目前看到的这些做法实际上是和这种目标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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