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鞭炮作坊雇佣童工加班工作

【新唐人2010年2月14日讯】继山西省黑砖窑奴工事件发生后,各地的童工现象仍没有消失,随着年关临近,中国各地的鞭炮需求量剧增,鞭炮作坊雇佣数以千计的童工给鞭炮插炮引,并且加班工作,非常危险。

据自由亚洲电台援引香港《南华早报》报道说,在鞭炮作坊做工的童工每插5千根炮引,可得工资30元人民币。内地共有7千多家注册鞭炮工厂,行业产值达几十亿,与此一比,童工的工资可谓微不足道。报道说,尽管学生们正在放寒假,但上月底一个周日早晨,在湖南南部靠近广东北部的一座村庄,街道上几乎看不到学龄儿童。当地一名12岁男孩说,村内超过八成的12岁或以上男女学生,只要一放假就会去鞭炮作坊打工。湖北潜江的维权人士姚立法说,山西省黑砖窑奴工事件发生后,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但目前看来,各地的童工现象仍没有消失。

“当然仅仅是《南华早报》的记者在湖南发现的童工在鞭炮厂劳动。在湖北,在全国的其它很多地方都是如此。就说我们潜江也有类似的情况。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当然我想有很多的原因。首先,鞭炮厂的老板是私人企业主,他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获得更多的财富,童工是廉价的。”

姚立法说,广东地区的童工大多来自四川凉山,广东等地的“工头”,以所谓高薪为诱惑,到贫穷农户家骗取少年,一批批运送到广东东莞、深圳、惠州、广州、江门等地的血汗工厂去。而中国内地一些小企业雇用的童工往往是父母外出打工留在乡下的留守儿童。

“中国的农民工他们现在就业的机会存在着很大的竞争。而且找到一份工作的话呢并不稳定,同时他们的收入当然是比一般的农村是要高一些。但是他们收入仍然比较低。还有农村在老家的话住房状况很糟糕。对于养老没有保障,而且自己上有老,下有小都要生存。所以说他们赚的一点钱非常不容易。而且又没有保障。”

姚立法说,“工头”们知道雇佣童工是知法违法的行为,但他们往往把这些童工的年龄都改成18岁。

“根据中国的法律,它是有相应的规定。但是这个法律谁来执行呢?是政府在执行。但是政府工作人员手中有权力的人,第一他对工作并不是负责;第二,假设他发现问题,有人举报,他的管理的权利最后是使他个人受益,但是他会对鞭炮厂的老板的处罚大打折扣,最后他个人受益。而且他受了益之后,没有人去追究他。所以说他在这种情况下,他当然去选择他自己受益,而不去处罚鞭炮厂的老板。”

在中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中,剥削未成年人现象日益嚣张。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统计,中国有一千四百多万名儿童少年遭到各种奴役剥削。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说,根据中国的农业文化,未成年人劳动是正常的,可以帮助父母在田里或者家里干活。但是,问题在于,在一些小城市和农村,一些留守儿童在鞭炮厂从事非常危险的工作,而他们在外地打工的父母也不知道他们的孩子在做童工。由于教育机会不均等,中国的农村贫困家庭的孩子缺少向上流动的机会。

“也就是说,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到了下一代,甚至第三代以后,也不能够改变这样的状况。这主要是由于中国目前的体制不合理所造成的。赢者通吃,权力通吃。有权的人和他的家庭,他的富裕会保持下去。而对于贫穷者,他很难有翻身的机会。比如说现在的户籍制度就使得外来人口、农村人口在城市里头就很难翻身。”

胡星斗教授说,中国沿海城市应该取消户籍制度,允许农民工的孩子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教育机会。

“实现教育公平,穷者还是有可能翻身的。当然现在也会有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读书越多家里就越贫困。因为读书陷入贫困。而读完书又找不到工作,特别是工人、农民的子弟,他毕业后找不到工作。不像官员的子弟,他通过父母的关系,就能够找到很好的工作。所以,一方面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一个渠道,但是另一方面也不能够只寄希望于教育来改变贫二代啊,贫者越来越贫这样一个状况。”

但是湖北潜江的维权人士姚立法说,改革户籍制度并不是消除童工现象的灵丹妙药。

“政府要是出台政策的话,他们很多人大多数人不可能把他们子女带在身边。而且他们的子女放在农村的话呢,他毕竟有农村的亲戚,支出的话呢当然相应的要小得多。但是农民对他们子女的未来的话,考虑很多的那也就是说他们接受教育的话,将来在社会上就业的话,机会就好得多。我想的话,大多数农民有这样一个想法的可能性是存在,但是他们的经济能力跟不上。而且呢,中国目前的就业,也存在就业不公平的问题。所以说农民他们把他们子女的未来的希望放在接受更好的教育呢,现在这种冲动还不是那么真正的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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