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视新闻报道中听见,俞书记对动迁上访老案的调解处理的感想,俞讲;“有些行政信访部门存在,不从群众利益出发,不依法行政,存在暇疵,操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并要求各行政和信访部门认真仔细分析解决信访老案。
我们认为:俞书记对他所领导下的行政信访单位,在解决信访老案积案问题上的态度是:避重求轻、大事化小、逃避责任、不依法行事。而不是用温总理讲的“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这种办法和态度来处理解决信访老案与积案!为此我们来分析这其中的原因是:一是行政信访部门的长期不作为和乱作为,并用专政的手段去扩大事态,打压上访冤民,结果造成了冤上加冤,使得原本简单的案子复杂化,增加了化解的难度。二是存在严重的有法不依、执法犯法的渎职侵权行为,把信访案久拖不决,以增加了解决信访案的成本和代价。三是从没看见有关部门,处罚过一个因拆迁案而引起的,那些严重违法的拆迁人(开发商)、和那些无法无天的国家公务员。
事实已证明,操作程序的不规范,就是证明主体不合法的根本原因之一,也就是程序的不符法,证明主体违法的主要原因。而你俞正声却在人大会议上,避重求轻、大事化小、大谈大讲化解信访老案什么体会?说是拆迁单位存在“暇疵”、难道那些不法开发商和违法行政部门仅仅只存在“暇疵”、而不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这不是为违法者开脱罪责吗?即使存在“暇疵”、也就构成了侵权,那为什么已构成侵权,却不加以赔偿呢!这就是你俞书记为那些不法之徒,逃避责任、网开一面、而为之吗?
我们希望俞书记能正真做到向温总理所讲的“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来真正落实解决动迁信访老案的问题,而不要避重求轻、大事化小、逃避责任、的来化解信访老案的问题。
笔者:上海台属发明者大学教师冤民顾国平
201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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