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法轮功辩护 遭北京司法局警告

【新唐人2010年2月3日讯】近期两位北京律师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辨护,开庭前遭北京司法局警告不得将辩护词上网,以及不得接受外媒采访。律师表示,在国内当律师太艰难.

黑龙江省伊春市五营区法院1月26号上午,对法轮功学员孙德香和柳明淑非法庭审。孙德香的辩护律师李静林在开庭前遭到北京司法局警告。

李静林:被警告了,不允许辩护词上网,不允许接受外媒采访。像这情况应该是法制大的倒退了,现在是非常时期,那么就这方面的内容,现在不便多说,在国内当律师太艰难。

为孙德香做无罪辩护的北京律师李长明以电话被当局监控为由,婉拒记者的采访。

李长明:我的电话很不方便,我真的说这些东西都很不方便。

孙德香儿子车洪波表示,26号只有他一个人获准进入法院旁听,其他家属被挡在门口。

车洪波:一审的结果还没有出来,他们在门口设了一个检查的地方,只有拿到旁听证的人才能够进去,大概有7、8个人吧,在门口等啊。律师的辩护词写的还是不错的,他没有给我。

据明慧网报导,年近80岁的法轮功学员柳明淑,去年7月20号被非法绑架后出现严重病态,被勒索1万元保释金后才取保候审,孙德香现被关押在伊春市看守所。

新唐人记者记者 陆芳 熊斌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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