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访民要求废除城市房屋拆迁条例

【新唐人2010年1月31日讯】上海500多位房子遭政府强拆的民众,29号到北京国务院法制办,要求废除他们认为是恶法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不过,当局没给任何答复,反而找来上海驻京办警察,将访民全拉到接济站,准备遣送回上海。

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表明: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等的拆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作出责令限期拆迁的决定,逾期不拆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上海访民吴根秀的房子就这样被当地政府强拆了,许多上海强拆户跟她一样,居无定所。

吴根秀:“政府强迁以后,我们现在是居无定所,我们要去问他们,这个法规是他们订出来的吗?”

上海访民陶冬莲则说,这个拆迁条例和宪法保障私人财产的规定,相抵触,官方就持着拆迁管理条例,公然登门入室抢劫,百姓没有办法,只能不断呼吁。

陶冬莲:“老百姓没有权利啊,我们只有不断地走、不断地呼吁,就我们自己的力量,争取我们自己的利益。”

访民傅玉霞对于这种矛盾现象,以及宪法不能保护百姓的基本人权,她认为是政府体制造成的问题。

傅玉霞:“这是体制问题,从上到下他们就是抢!他整个拆迁实际上就是抢,强盗!”

访民们表示前途渺茫,但是他们仍然会坚持抗争下去。

新唐人记者林慧心、李明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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