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月23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报道)中国民间维权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日前在香港发布分析报告,呼吁中国政府和企业停止对乙肝携带者的就业等歧视。
北京益仁平中心的《乙肝携带者就业歧视的形成与矫正分析报告》说,乙肝就业歧视是当今中国社会最严重的就业歧视,已经酿成了多起杀人、自杀等悲剧。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之一陆军说,近年来,中国的相关保护性法律政策相继出台,但就业领域的乙肝歧视现象仍大量存在:“就业歧视在两个方面表现还是非常突出。一个方面呢就是目前还是有一些法律,法律上的歧视和限制导致了乙肝携带者在很多领域都失去了从业的权力。比如说《教师资格条例》里面规定说患传染病的不能当教师;《公共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乙肝携带者不能在公共成所事服务性行业。那这个涵盖的范围非常之广,因为所谓的公共场所其实就是第三产业。”
北京益仁平中心的报告说,2005年以来,中国相继出台了多部法律、部门规章、意见,保护乙肝携带者就业权利的力度加大,但在社会层面,乙肝就业歧视并没有明显减少。陆军说,出现这一现象主要是因为“有法不依”和“有法难依”:“比如说在湖南尽管国家已经改了《食品安全法》。乙肝携带者是可以在食品行业从业的。但是呢湖南省就不给乙肝携带者办暂住证。乙肝携带者起诉到法院之后,法院还判乙肝携带者败诉,这就是本周发生的事儿。而且湖南省卫生厅还专门出了一个文件说因为乙肝传染性 强,所以,让乙肝携带者在食品行业从业是不合适的。这实际上就是在打卫生部的耳光呀。”
北京益仁平中心的工作人员于方强认为,中国政府应大力支持反就业歧视的民间组织,目前,至少应当给这些组织一定的发展空间,允许这些组织与政府卫生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和工会合作,宣传普及乙肝知识,对雇主和医院进行监督,对携带者提起诉讼提供法律援助:“我们这是通过这个访谈就发现要消除乙肝歧视它是一个社会系统的工程。单凭政府的努力,或者说单凭民间社会每一个方面的努力都是不够的。所以,我们虽然是看到政府立的文件不断出来,但是始终没有能够达到一个非常好的效果,原因也就是在于这个地方。”
于方强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定期与民间组织进行有关反就业歧视的对话,及时了解容易受歧视者的需求,了解来自民众的反应,并在这些信息的基础上及时修订和调整有关政策:“政府一直以来都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措施,那么始终只是说要维护乙肝携带者的就业权呀、教育权呀,但是并没有一个强制性的处罚性的措施出来。所以,在法律维护方面变化不是很大。他们遇到这些歧视性的问题,都是靠如果可以找到我们这些乙肝方面民间组织的话,帮他们出谋划策、起诉呀、或者是等等方式来解决。”
接受采访的中国两位维权人士都建议,中国政府与司法机构为民间维权团体针对乙肝携带者就业歧视所发起的公益诉讼提供便利,法庭应该是主持正义,反对各种歧视,维护中国公民合法权益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