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月21日讯】美国总统奥巴马1月19日与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多德举行了会晤,其讨论内容核心为监管改革。对此,白宫发言人当日表示,奥巴马对成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持积极态度,他认为美国必须拥有能够代表消费者的强大独立声音。
据大陆媒体报导,在2009年提交给国会的一份方案中,奥巴马建议设立消费者金融保护机构,并表示新机构将确保消费者获得的金融产品简单清楚、信息透明。分析人士认为,一旦该方案得以实施,将可能导致管理华尔街近七十年来的规则出现彻底改变,该提案因此面临重重阻力。
美国财长盖特纳日前也对奥巴马的金融监管体系改革方案表示支持。盖特纳称,设立消费者金融保护机构是必要的,“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监管框架,银行和其他金融产品提供者将竞相利用消费者对产品的混淆,这种局面必须停止。”
盖特纳还指出,美国的金融系统和监管框架仍然存在漏洞,这些漏洞允许或者说促成了危机的发生。
“我们必须行动起来,解决那些令金融系统变得脆弱、并可能造成更多麻烦的监管问题。”
盖特纳称,尽管在如何更好地修补漏洞的一些细节问题上,各方尚无法完全达成一致,但“这不意味着我们就不采取行动了。”
奥巴马还表示,银行业对用全体美国纳税人的钱来实施金融业援助计划负有责任,其应该缩减巨额奖金支出,并将节省下来的钱拿来纳税。
奥巴马称:“我们希望把我们的钱要回来,我们做得到。”
他还正式披露了向大型金融企业开征一项新税的计划。这项被白宫称作“金融危机责任费”的新税预计将在12年左右的时间筹集1170亿美元,未来10年中可筹集900亿美元资金。这项税收收入的大约60%将来自10家最大的金融企业。
奥巴马表示,该议案的目的不是要惩罚华尔街,而是为了防止引发这场金融危机的冒险行为以及资金被滥用的现象再次出现。该计划不包括接受政府问题资产救助计划注资的小银行和汽车生产商。
如果该议案在国会最终获得通过,那么新税将于6月30日正式开征,并将持续至少十年。税额是被征收金融机构除第一级资本之外债务规模的0.15%,届时将有大约50家银行、保险公司和大型经纪行受到影响。其中,美国公司将占到35家左右,另外10至15家将为外资金融企业在美国的附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