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制法闯关 56乡镇长可转区长

【新唐人2010年1月18日讯】为了地制法修正案,中华民国立法院十八号爆发第7届以来最严重的肢体冲突,混乱中三读修正地制法。县市升格后乡镇市长转任区长采负面排除,内政部统计,目前适格可转任者有56人。

由于朝野党团对地制法修法各有坚持,因此召开临时会处理地方制度法修法事宜,这是中华民国行宪以来第12次临时会。

极度争议的地制法在临时会表决过关,朝野一度爆发肢体冲突,虽然民进党委员力图阻拦,不过在国民党立委包围主席台,副院长曾永权拿着自备麦克风的情况下,修法三读通过。

上午内政部长及国民党秘书长都来到立法院说明,表达地制法修正案,必须过关的立场。

国民党秘书长 金溥聪:“修正案已经是符合社会的期待,而且兼顾情理法,所有委员达成共识,综合民间所有民意反应,所做出来圆满方案,如果反对党一意的为反对而反对,我想全国民众都看在眼中”

内政部长 江宜桦:“如果我们不赶快把配套措施作出来,那才会是一个灾难,我们去年四月份到六月份之间,所审议通过的直辖市,究竟他们内部规划要如何,议员选区如何划分,
甚至于明年度非常重要的预算法规组织编制等等,这是目前内政部最重视的工作”

民进党之所以杯葛法案,是因为反对乡镇市长转任区长,认为修法侵犯地方首长的人事权。

民进党立委 蔡同荣:“乡镇长当然续任区长,这侵犯市长的人士权也破坏了文官制度,这些人的任期到了,为什么要让他们当继续作区长四年,这样的制度有没有合理”

地制法在上周二受到第一次的议事杯葛后,国民党提出过多次修改版本,最后取消咨询委员月领4万5千元费用的规定,不过乡镇市长转任区长的部分还是受到批评。

新唐人亚太电视阜东、李华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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