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月12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山报道)广西一名从事民族研究的传媒人,为一名失去儿子的父亲写状书及信访材料,控告县长及公安。但两人同被当局以“诬告陷害罪”起诉,审讯后已近一年,法院至今仍未宣判,亦不准取保候判。当地媒体及维权律师质疑事件的公正性。
这名无辜受害的传媒人蓝克宽,被拘禁前是《广西民族研究》期刊的副主编,他亦在研究所内担任副研究员的工作。2008年的9月,当地马山县林村一名年仅16 岁的学生被班主任打伤,3个月后死亡。死者的父亲向学校、教育局、派出所等部门奔走,都没人理会。直至家人透过亲戚,找到蓝克宽,由蓝代书写材料,前后8份,交给上级有关部门。不料,蓝克宽就此惹祸上身。
起初,当局曾将涉案的老师拘留,而检察机关则认为老师没有殴打学生致死。家人不服,要求法医鉴定。法医指是“原发性肝癌致肝功能衰竭死亡”,但“肝破裂对肝癌导致的肝功能衰竭有促进作用”。而死者家属要求阅读法医全文,办案人员不准许。马山县政府和公安局,还将学生尸体火化。事后,蓝克宽在信访材料中,指责县长为“伪县长”、公安局长为“伪局长”。信件一出,三天后死者的父亲与蓝克宽被指“涉嫌诬告陷害”被收押,去年2月审讯后,至今还未宣判,亦不准取保候判。
广西维权律师杨在新就对本台讲,当局不能够因为“伪县长”、“伪局长”的称呼,就收监押人。就算有错,都不能说成是“诬告”,只能说成是“错告”。杨在新说:“不是什么诬告,最大是错告,诬告与错告是不同的,诬告是捏造事实,故事陷害他人。错告是对客观事实不了解,不清楚,错误的认识导致。”他并说,当事人对法医的间鉴定不满,是可以上诉的:“首先,要对小朋友 的死,法医鉴定是相当重要的,如果地方鉴定不服,可以层层到中央有关部门,最终鉴定死亡原因,是本案最重要的证据。”
当地的《南国早报》也曾为蓝克宽申冤:指“法庭旁听者均认为这是冤案”、“代书材料不是犯罪行为”,蓝克宽用语用词比较尖锐和过激,指责县长、局长是“伪县长”、“伪局长”,也不属于犯罪行为。
对于协助上访而受到打压。在广西一直有协助访民写状书的维权人士莫巨烽就对本台讲,当局对他代写状书工作,也有类似的恐吓,日后会特别小心,但当局总不能将用字激烈视为诬告。他说:“我们平时帮那些受害者写材料,上访材料,也经常给当地的政府警告之类。当事人提供什么证书我们就帮他怎样写罗。”
目前,有网民将蓝克宽的个案放在网上,但很快被删除。蓝克宽,现年65岁,曾任广西瑶学学会副会长,广西著名民俗学家、瑶学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