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官方承认三十年外逃官员掠走500亿美元

【新唐人2010年1月10日讯】据中共官方媒体日前报导,商务部早些时候在发布的调查报告中承认,近三十年来,中国外逃官员数量约为四千人,携走资金约五百多亿美元。分析人士指出,其中大多数外逃的中共官员在逃跑前都已经是在位的“裸官”。

配偶子女都移居海外,自己一人留在国内做官,这样的官员被称为“裸官”。裸官以裸留退路,在问题有暴露迹象时,往往毫无牵挂地溜之大吉,这种现象已经在中国非常普遍,以至于被称为“腐败的规律”。 据中组部调查,几年来中共高干家属,高干子弟移民海外,包括香港和澳门在内一共108万人,移民出去的高干子弟家属生活奢侈,用现金买房、买豪宅、买跑车根本不用贷款。

近年来比较典型的涉案金额比较大的裸官有中国银行黑龙江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案。涉案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高山,在职时拿着银行的钱十几次从容出国考察,安置老婆移民及为自己找后路。

黑龙江省石油公司原总经理刘佐卿,非法向国外转移资金达1亿元之多,然后携带一家8口逃到国外。

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前后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从1993年到2001年,在长达8年的时间内,把大量资金汇至其在香港注册的私人公司,最终造成中行4.82亿美元的亏空。案发后许超凡、余振东、许国俊三人同时外逃。

据报导,移居海外的108万个高干家属每人盗走的钱财至少可以教育1000个儿童长大成人。

北京当局也开始出台一些打击贪污腐败官员移民海外的规定。深圳政府新近出台的《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中明确提出: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不过,观察家认为,今天中国大陆官场上的“裸官”现象,只是腐败严重到什么程度的一个信号,要遏止所有的腐败现象,既要指标也要治本。治标,就是制定和执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配偶子女财产公示制、防范贪官外逃制度等。治本,就是要取消一党专政,开放新闻自由和媒体监督,实行分权和制衡的民主制度。否则,只能对贪官起到“别把贪污的钱转移到国外”的逆向暗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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