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与“非暴力”的真解

【新唐人2010年1月5日讯】无论是2008年在台北的第二次江陈会,或是2009年在台中的第四次江陈会,在所有表达意见的团体中,法轮功无疑的是最受到注目的一个群体。在那样一种十分容易点燃激情的场合中,法轮功团体总是一贯的安静、自在但却又展现着无比的毅力与坚持。特别是在台中的第四次江陈会举行的过程中,几乎所有的在场人士,无论是何种身份—警察、异议团体、记者、过路者或居民,都深刻的体认到了法轮功团体静默的力量,同时也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如果以人类曾有的历史经验来进行诠释,法轮功群体这样的行为表现,应该会被称之为“非暴力”,而“非暴力”这一概念,很直接的,将会被连结至印度的“圣雄甘地”。然而,人人虽然都知道甘地所提倡的非暴力主张,但是,能给予正确评价的,恐怕并不多。

甘地的“非暴力”概念,是与“真理”分不开的,甘地曾说“非暴力行动与真理是如此地结合在一起,实际上不可能分开。它们就像一枚钱币的两面一样,或者不如说是像一块未曾压过的金属圆盘一样。谁能说出哪是正面?哪是反面?”但即使难以分离,甘地仍然表示了这两者之间的区别:“非暴力是手段,真理才是目的”。换言之,甘地提出了这样一个准则:真理必须透过非暴力的方式来获得。而真理又是什么呢?依甘地所言“我的经验,使我深信除了真理以外再也没有其他的上帝”—亦即,真理就是神。

众所周知,甘地使用了非暴力的手段,成功的使英国人放弃殖民地印度,令印度获得了独立的地位;但是,正因为这一事实与经验,也使得许多人在谈到甘地的非暴力手段时,便会自然的将其与政治抗争、政治目标相结合,从而将甘地的主张降格为一种政治斗争的手段。这样一种认知方式,其实永远也无法参透非暴力的力量所由何来。

甘地如此说道:“非暴力是灵魂的品性,因此需要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实施。”既然是灵魂的品性非暴力的意涵就远远的超出了任何这样的、那样的意图,当然,包括政治目的在内。非暴力作为灵魂的品性,所指出的就是人的“真性”,也可以说是“道”,如老子所言:“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亦即,非暴力是在日常生活当中去体现的,而他之所以拥有强大的力量,是因为他是追求真理的手段。

而甘地更指出:“没有自我净化,那么,遵守非暴力的法则一定始终是一个空洞的梦想”,这里所说的自我净化,对照甘地一生的言行,其实正是一种“修炼”的概念与过程,换言之,正是修炼从而使得非暴力得以真正的被实践、并且逐渐的趋近于真理(神)。

由是,我们可以明白法轮功群体为何能真正的实践非暴力,并且展现出虽沉默却如此庞大的力量,正是这些修炼人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时时刻刻以“真、善、忍”自我要求,所以内蕴而成的一股沛然莫之能御的巨大力量,力量因此是来自于修炼的内在实践与自然而生的外在展现,而非受任何政治抗争的目的所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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