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立法:法轮功案国际法庭正义判决

【新唐人2009年12月29日讯】对于近期西班牙国家法庭及阿根廷联邦法院,相继以群体灭绝罪,对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等几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启动刑事诉讼程序。湖北基层选举活动人士姚立法表示,裁决是公正的,是在维护人类的正义。

2009年底,两个民主国家的法庭,对江泽民等人作出有罪的裁定,其中阿根廷联邦法院第九法庭法官经过四年的调查取证,认定江泽民、罗干无所不用其极,对法轮功实施群体灭绝,因而作出全面逮捕的裁决。对此湖北维权人士姚立法表示,他相信法官的调查是属实的。

姚立法:“当然就是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或者是把他们折磨致死,而且人数不少,这个事实成立的话,当然这个判决是公正的。就是说维护人类的正义呀,这都是一个公正的判决。”

据明慧网报导,目前已经证实的有3,341名法轮功学员,在江、罗发起的对法轮功的恐怖镇压行动中,遭迫害致死。

姚立法说,他认识很多法轮功学员,当局在没有经过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就限制他们的自由,这是政府在犯法。

姚立法:“他们(当局)采用反人类的,极其卑鄙的,非法的,什么手段都用上,这个是大面积的存在,极其残暴的手段,去对付那些法轮功学员,我想的话呢,应该是属实的。 ”

国际法明定,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等重罪,不属于一国内政,无论犯罪行为发生在何地,罪犯国籍如何,各国都有权对其进行管辖和审理。

新唐人记者 梁欣 方源 采访报导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