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

【新唐人2009年12月25日讯】被中共当局控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中国大陆异见人士刘晓波,12月25日上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

在得知判决结果后,美国和欧盟外交官在法院外发表声明,他们继续呼吁中共当局能够释放刘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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