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2月17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严修报道)全中国国有企业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退休教师,集体在网上发表一封长达一万字的维权书,呼吁中国相关的权力机关,依据《教师法》有关规定维护和落实国有企业职、成、幼教退休教师的法定退休待遇。
近日,一封署名“全国20省国企退休职、成、幼退休教师”的万言书在中国大陆的互联网上广为流传。该封万言书中指出,现在全国大部分国企退休职、 成、幼教师的待遇只有政府所办学校可比教师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国企退休职教中的一个大学教授,高级教师的退休金,竟然不如普通中小学中一个退休的门卫工人,不如一个退休的清洁工人,而且差距仍在不断扩大!虽然部分地区政府一次性解决了有关的问题,但是在全国范围内,绝大部分相关群体的退休教师的问题并未获得解决。
广西桂林退休教师李俊星期三对本台说:
李俊:“国有企业的那个退休老师,在幼儿园退休的,还是在职业中学退休,结果在这些位子退 休的老师就没有享受那个9号文件的待遇,就是04年的那个9号文件,关于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
记者:“简单来说是什么样的待遇呢?”
李俊:“增涨工资,现在他们拿三千几,我们现在拿一千多块钱,同时一个企业,你像我们职称也是小教高级、中学高级、中教一级,小学一级,这些老师,都有职称的。”
记者:“上面有什么样的答复呢?”
李俊:“都没有答复,不断上访,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说,四川省当年04年,全部教师都给了,其他省区都不给。”
据教师反映,由于国资委干预,造成对国办发(2004)9号文执行的混乱局面,致使全国大部分地区没有对国企中退休的职、成、幼教师落实教师法规定的待遇,伤害了国企退休的职、成、幼教师的合法权益,造成全国20多省退休教师长达6年,多达20多次的群体性进京上访。国资委作为国有企业的主管上司,不仅自己不带头在央企中全面落实《教师法》,还干涉地方政府落实教师法,人为制造社会分配不公。
该万言书指出,落实《教师法》是教师们唯一的诉求,他们请求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尽快出台政策,落实国企已经退休的职教、成教、幼教教师的法定待遇。与已经移交的国企办普通中小学退休教师采取同等待遇标准,从2004年1月1日起,补发退休基本养老金加统筹外项目补助。
黑龙江的国企退休教师教杨福清,星期三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虽然教师们的上访维权行动遭到打压,甚至有教师维权代表曾经遭到拘押,但是也不会动摇他们维权的决心:
杨福清:“全国的总代表,被沈阳公安局给拘留了一周多。”
记者:“会不会给你们这些各地的维权代表一些压力呢?害怕了?”
杨福清:“压力太大了,就抓、堵,带的材料给你收。”
记者:“但是不会因为这个打压,你们停止这个维护自己权益的行动?”
杨福清:“那不会,大家还是很坚决的,我们准备12月份还要进京,还要搞,因为这个问题,是我们合理合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