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公司单方改约 消费者求助媒体

【新唐人2009年12月17日讯】手机公司单方面改变合同条款,这种情况相信一些观众也曾经遇到过。在加拿大,一些消费者正在为改变手机公司的这种做法而努力。

罗珊娜有三个未成年的孩子,他们喜欢通过手机发送短信息。所以当罗珊娜为孩子们选择手机的时候,她立刻被罗渣士的一个条款所吸引。条款上说:接收短信免费。

罗珊娜:“一旦孩子们把手机号告诉给朋友,他们对于别人给他们发信息没有办法进行控制。”

罗珊娜和罗渣士签署了一个为期三年的合同。但是在合同签署10个月后,罗渣士突然对于接收短信开始收费,每收一条短信15分钱。

罗珊娜:“这不是我签的那份合同。”

当罗珊娜向罗渣士质询的时候,罗渣士回复她说,尽管她买手机的时候接短信还不收费,但是现在接短信一律成为额外收费项目了。

罗珊娜:“(罗渣士的做法)当然让我觉得是强行收费。消费者根本没的选择。”

当被问是否想过提前终止合同时,罗珊娜说:“如果提前终止合同,我就要每月付20元的罚款,直到合同期满。”

罗渣士不愿意接受采访,但是表示,当涉及服务条款时,罗渣士有权单方改变条款。

消费者利益维权人士:“糟糕的是,加拿大最高法院的判决支持罗渣士的立场,而且这个判决目前仍然有法律效力。”

但是他表示,罗渣士的行为与行业行为规范不符。根据这条行业规则条款,消费者在合同改变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中止合同。

消费者利益维权人士:“你可以选择保持原来的合同内容,要么选择中止合同。”

这位维权人士还表示,对短信收费是一种贪婪的敛财行为。不过,这些大的手机公司并不能这样长久做下去,因为加拿大又多了一家手机公司,竞争比以前激烈了。

罗珊娜的儿子:“等这个合同一满,我就选别家。”

行业行为规范上写明了,罗珊娜这种情况,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并且不用交罚款。罗渣士说他们不要求用户交罚款,但是要求交终止费。

新唐人记者加拿大综合报道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