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2月15日讯】河北沧州市献县31岁的孕妇支玉英感染甲流,上个月在沧州市人民医院剖腹产生下一女婴,这个月8号死亡,欠下高达11万的治疗费用。家属认为医院误诊拖延治疗导致产妇死亡,院方应负起责任。
怀胎8个月的支玉英,因高烧及呼吸困难,上个月17号住进沧州市人民医院,据家属透露,发热门诊的医生连体温都没量,就直接写38度。
死者兄长支玉慧:“喘不过气来,高烧不退,我们测高烧在三十九度以上了,他(医生)没有测,匆忙弄了一个三十八度。”
家属提醒是不是甲流,但没引起医生重视,没作甲流检验就把人送进妇产科,20号支玉英病情加重,因而紧急进行剖腹保住胎儿,在家属强烈要求下,23号院方联系疾控中心进行采样检测,当天确诊为甲流,但已错过黄金治疗期。
死者兄长支玉慧:“我们后来才搞清楚,疾病控制中心过来采样,然后就送检,四、五个小时就能出结果,确认甲流,他(医院)一直给我拖了六天。”
令家属更加气愤的是,在重症监护病房中,医院还不断威胁家属支付庞大住院费。
死者兄长支玉慧:“大夫说有钱治病,没钱走人。说你欠费还得交,你不交我就给你停什么机器、停什么药,天天威胁我们,他们(医院)甚至中间都给我们停过一次药。”
家属表示,由于院方延误治疗导致产妇死亡,院方不但不负担责任,还粗暴对待维权家属。
新唐人电视 张法生 特约记者 顾晓华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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