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法轮功诉陈绍基案将申请缺席判决

【新唐人2009年12月11日讯】12月10日世界人权日之际,澳大利亚纽省高等法院就法轮功学员以酷刑罪起诉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一案进行聆讯,原告律师代表原告出庭,法庭当庭同意原告律师“申请对被告进行缺席判决”的要求,并决定了此案的下次聆讯时间在2010年3月。悉尼法轮功学员之后在纽省高院外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此案的被告陈绍基于今年4月被中纪委“双规”,并于8月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遭到立案检查。陈绍基在任职广东省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等职位期间,在广东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达64名,居全国第八位。此案原告法轮功学员谢焱表示,像陈绍基这类的经济犯罪分子手里往往沾满的是人民的鲜血,尤其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最为典型。

谢焱说:“警告那些还在追随中共对法轮功进行迫害的官员们,真的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恶有报,希望他们能够悬崖勒马。”

纽省法轮大法学会发言人约翰-戴乐呼吁澳洲政府和民众,在世界人权日之际,关注中共对法轮功学员长达10年的迫害。

约翰-戴乐:“今天在这里发言的法轮功学员仅仅因为他们对法轮功理念真善忍的信仰,在中共的监狱里遭受过严重的迫害,他们想做一个好人却因此遭到迫害和虐杀,这是西方社会所无法理解的,我们有责任为他们发声。”

日前,以酷刑罪和反人类罪起诉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法轮功学员陈京晓和岳昌智也分别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言,她们共同呼吁澳洲的法庭能够效法西班牙国家法庭的做法,将反人类罪犯绳之以法。

因信仰法轮功于2003年被非法判刑四年的原北京航天部电子设备工程师岳昌智表示,非常感谢澳洲政府和人民对她的帮助给予她政治庇护,使她能够站在自由的国土起诉真正的反人类罪犯。

岳昌智说:“在监狱里我受到了他们的残酷迫害,那是一般人想像不到的惨烈,在精神和肉体上带给我的摧残非常严重,而今天我站在这里要把这些真正的罪犯起诉,把他们送上法庭法办。”

陈京晓也在中国因修炼法轮功遭到残酷迫害并被非法判刑二年,她表示,很荣幸参与了起诉中共迫害人权的案件。

陈京晓说:“我期待澳洲的法庭能够维护人类的普世价值人权,给予公正的判决,以帮助成千上万中国百姓恢复自由。”

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澳洲公民章翠英,同时也是西班牙国家法庭受理公诉包括江泽民在内的五名中共高官的原告人之一。她在发言中对西班牙国家法庭的决定表示了赞赏。
章翠英说:“(西班牙国家法庭)的法官还亲自到中、美国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的真实情况,经过两年的调查,他认为这场迫害太残酷了,是真实存在的,所以他就做出了这个决定。”

──转自[希望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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