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1月27日讯】西班牙国家法庭日前正式立案审理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5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引起国际主流媒体和海内外各界的关注。中外人权律师指出:这是人类历史必然的趋势,对江泽民等中共邪恶之流的大审判即将来临。
目前在全球30多个国家至少已有55个诉讼案,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控告江泽民等25名以上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同时包括控告7个中共使领馆的诉讼案。其中,澳洲法院在薄熙来案以缺席审判判决薄熙来败诉。
“美国人权法律协会”亚洲区执行长、纽约州律师朱婉琪表示:“法轮功的人权诉讼案是21世纪最大的国际人权诉讼案。法轮功的人权律师非常高兴在今年,西班牙国家法庭有那么好的一个形式、起诉的决定。这对于国际人权和国际司法来讲,对于上亿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来讲,以及千千万万支持法轮功的人和人权律师也好、一般人民来讲,实在是一个最正义的一个决定。”
国际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和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资深国会议员大卫.乔高,近日出版新书《血腥的器官摘取》,揭露中共仍在继续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利,而且数目还在增加。
针对西班牙国家法庭的立案裁决,麦塔斯律师说:“西班牙国家法院对这主要五个人犯下的种族灭绝罪掌握了足够的证据,要么这一起诉不会发生的,它也侧面说明了正义理念在国际社会的承诺。”
大卫.乔高说:“我想国际社会会注意到这个事情。中国当然会注意到,欧洲、北美洲、拉丁美洲、非洲、亚洲都会注意到。全世界人民会再次看到一个法庭裁定在中国对法轮功学员所做的一切都是不可接受的,必须停止,参与这些事情的人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亚洲分团副团长邱晃泉律师表示:“种族灭绝(Genocide)还有反人类罪行,只要是这个罪名,不管被告在哪里,不管他罪在那边犯下的,法院都可以受理这个案子,这叫‘普遍管辖权’。”
《华盛顿邮报》11月24号报导说:西班牙法官根据“普遍管辖权”的法律原则展开了这个调查案。国际法的律师们乐见这个发展,并且称法官是英雄,敢于要求世界强权对其行为负责。
西班牙依据“普遍管辖权”原则已经超过10年。1996年,声誉卓著的西班牙加尔松法官对智利违反人权案展开了刑事调查。当智利独裁者皮诺切特1998年前往伦敦进行医疗时,加尔松对他发出了逮捕令。英国人员遵从了这个命令将皮诺切特软禁。
中国著名人权律师郭国汀说:“西班牙法庭正式受理江泽民‘群体灭绝罪’以及‘反人类罪’的刑事诉讼案件,我认为这个案件对中共来说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他指出:从国际人权法意义来讲,犯有这种罪行的将被视为全人类的公敌。被告一旦被裁定有罪,进入任何一个与西班牙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都将面临被逮捕或被引渡到西班牙国内。
郭国汀律师说:“如果一个国家元首他犯下了这些罪行,他将丧失他的国家元首豁免权﹔或者是外交官犯下了这种罪行,他也将丧失外交豁免权。如果这个案件成立,就意味在中国同样成立,也就是说,凡是犯下了‘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以及‘反人类罪’的中共官员无处可逃。”
目前在上海被中共软禁的著名维权律师郑恩宠,在接受新唐人采访时说:“在这一方面我非常感谢法轮功的维权告到国际法庭上,这一举动也给我们中国大陆非法轮功学员的维权给了很大的示范、鼓舞。”
郑恩宠律师是一位基督徒,他表示:中共不准大陆基督徒读圣经的《启示录》,就是因为害怕人们知道其中预言的大审判。
他说:“圣经的这个《启示录》,共产党把持的三自爱国教会的教堂,包括一些神学院,专门学圣经的,他的牧师都不敢讲《启示录》给我们的基督徒,越不敢讲,大家越看最后一章的《启示录》。我看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那么我认为江泽民之流总有一天,受到神的审判,受到人类公正、正义的审判。”
新唐人记者梁珍 李元翰 舒展采访综合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