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密州法院判连锁中餐馆200万美元赔偿

【新唐人2009年11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王建民编译报道)据联邦劳工部调查发现,密西根州五家连锁中餐馆Oriental Forest的老板杨莉林(Li Jin Yang,音译)和林东(Dong Lin,音译)夫妇支付员工薪水低于最低薪资要求及拒绝支付加班费。密州法院判处两人必须支付2,030,430美元的赔偿

总部设在密州Grandville镇的Oriental Forest连锁中餐馆涉嫌长期积欠员工加班费及支付低于美国最低薪资的工钱。

法庭发现,餐馆一共欠129名员工多达1,015,215美元的薪水,最少的有几百美元,最多的高达96,000美元。此外,法庭裁定餐馆必须支付同等数目的赔偿金。

劳工部长索利斯(Hilda Solis)说:“对于那些剥削员工的雇主,劳工部将毫不犹豫地执行联邦法律。我们非常高兴这些员工将能够得到他们应得的薪水。”

法官还命令两名餐馆老板不可向员工进行勒索来收回这笔钱,并且以后不得再违反劳工法。

劳工部自2004年2月开始对5家餐馆展开了长达3年的调查。目前,五家餐馆中,只剩两家还开张。

美国“平等劳动标准法”(Fair Labor Standards Act,FLSA)规定,雇员每小时最低薪资不得低于7.25美元;如果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加班部分每小时的工资是7.25美元的1.5倍。此外,雇主还必须保留完整而且正确的劳工薪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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