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以信仰无罪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新唐人2009年11月14日讯】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法轮功修炼者栗志刚被中共当局绑架8个月后,近期被送上法庭。栗志刚的律师为他进行无罪辩护,并表示中共当局以所谓“邪教”对法轮功学员定罪,没有法律依据。

在10月30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的庭审中,栗志刚的辩护律师李长明为栗志刚进行了无罪辩护,认为信仰无罪。他在接受采访是表示,以刑法300条定罪是不对的。

李长明:“刑法只惩罚行为,不惩罚思想,信仰属于思想层面,不属于犯罪。”

栗志刚被戴着手铐脚镣带到法庭后,他当庭曝光了自己被绑架、遭受酷刑的事实,他在法庭上表示,他不是被告人,而是被害人,是被非法绑架来的。

对于中共当局以所谓“邪教”对法轮功学员定罪,李长明表示这没有法律依据。

李长明:“我们从法律层面讲,法律没有这样规定。”

按照罪刑法定原则,李长明认为栗志刚无罪,希望法官作出无罪的公正判决。但在法庭上审判长阎小霜等人多次打断律师的辩护。

由于拒绝放弃修炼法轮功,今年2月28日,栗志刚在家中被破门闯入的警察李树新等绑架。3月8日,“610”及南岗区国保大队将栗志刚劫持到郊外某处三天,在关押过程中,栗之刚被施加酷刑折磨。

新唐人记者王慧 方竹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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