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1月14日讯】岳飞是家喻户晓的民族英雄,关于他的婚姻家庭生活,评书岳飞传虽然有所介绍,但有许多并不符合历史实际,凭空添加了许多演义的成分。上个世纪,史学家们曾对岳飞的婚姻家庭进行过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幅相对真实的画面。
岳飞系出生于一一〇三年,也就是宋徽宗崇宁二年,这一年的二月十五日夜里,他在今河南安阳市当时的河北西路相州汤阴县永和乡孝悌里的一间农舍呱呱坠地,小名五郎,后来才取名岳飞,字鹏举。
岳飞的父亲叫岳和,母亲是姚氏,姚氏生岳飞时已经三十六、七岁,按照现在的标准应该算是高龄产妇了。岳飞大概有四个哥哥,可惜都夭折了,可以想见这会给岳和夫妇带来多大的打击,之后,姚氏连续生了岳飞和岳飞的弟弟岳翻,才最终使这个长期为丧子之痛和无后之忧所笼罩的家庭走出了不幸的阴影。岳飞可能至少有一个姐姐,但史书缺乏关于她们的详细记载。
岳飞第一次结婚是在十六岁,按照当时法律的规定才刚刚达到结婚年龄。妻子是一位刘姓女子,岳飞家境贫困,估计刘氏也应是一般的农家女。结婚的第二年,这对小夫妻有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岳云,又过了七年,他们又有了第二个孩子岳雷。
岳飞和刘氏的婚姻大概持续了八年多,后来由于岳飞长期在外当兵服役,家里又困窘,再赶上汤阴县后来被金兵占领,刘氏最终撇下两个年幼的孩子改嫁他人。堂堂民族英雄,在其落魄之时竟也如此悲惨,亦可怜哉!
岳飞第二次结婚是在二十六或二十七岁,新妇是一位比他大二、三岁的老姑娘,名叫李娃。李娃是一位典型的贤妻良母,她上孝顺婆母姚氏,下慈爱刘氏所生岳云、岳雷,为岳飞在前线作战减少了后顾之忧。此外,她还先后为岳飞生育了岳霖、岳震、岳霭(后改名岳霆)等孩子,使这个原本人丁不甚兴旺的家族变得兴旺起来。岳飞后来在抗金战争中能够屡建功勋,应该说与李娃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李娃一共活了七十五岁,一一七五年在江州病逝。
岳王庙中的岳飞
岳飞虽然有过两次婚姻经历,但观其一生,应该说在婚姻生活方面还是相当严肃的。在他那个时代,对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来 说,妻妾成群,纵情宴乐,实属正常,与他同时的将领韩世忠、刘光世、张俊、吴玠个个如此,尤其吴玠特别嗜好酒色,最终竟因奢纵过度而一命呜呼。但唯独岳飞,在成为独当一面的将领后,依然保持着农家本色,不但生活极为俭朴,而且绝不娶纳妾小荒淫纵欲。
有一次,吴玠特地送给岳飞一个美貌女子,但岳飞连看一眼 都没看就将她退了回去,他说:“国耻未雪,圣上宵旰不甯,岂大将宴安取乐时耶!”现在有些人一旦有了钱有了权就忘乎所以,吃喝嫖赌无所不为,与岳飞相比相去真是不可以道理计。
岳飞一共活了三十九岁,一一四一年也就是宋高宗绍兴十一年的十二月,岳飞被宋朝政府以莫须有的罪名赐死。临终之时,岳飞的身上还带着一块玉佩,正如史学家王曾瑜先生所说,这块玉佩也许是李娃给他的纪念品吧,上面贯注着妻子对丈夫的一往情深和丈夫对妻子至死不渝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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