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诽谤机师案 判赔6000万

【新唐人2009年11月13日讯】(新唐人记者综合报导)2001年国泰航空49名机师参与工会发动工潮期间,突然被解雇,国泰为回应公众关注,就解雇事件公开批评机师,有关言论昨被高院裁定属诽谤。高院下令国泰赔偿无理解雇的17名机师逾六千万元,其中诽谤赔偿便超过五千万元,创下香港单一诽谤案赔偿总额纪录。

法官裁定,国泰解雇原告的主因,是因他们的病假纪录和态度显示他们可能是最积极的工会支持者,解雇他们是要“杀一儆百”,故解雇不公平,亦未经过一般纪律聆讯程序。被集体解雇的机师原本四十九人,其中卅二人先后于○一至○七年间入禀高院向国泰索偿,部分已与国泰和解,只剩下十八人继续诉讼,期间一人逝世,只能获被不公平解雇赔偿,即15万元加一个月薪金而未能获诽谤赔偿。

在诽谤指控方面,法官裁定,当时的国泰企业发展董事汤彦麟曾发新闻稿,指四十九名机师不专业、不理会香港和国泰利益等,均是对原告的诽谤。法官在判词指出,机师的工潮只是要求更好的工作环境,并不等于不考虑国泰的利益。

法官认为,国泰直至两个月前才从网页删除上述新闻稿,令原告多年来声誉受损及找工作有困难,故判每名原告可得三百三十万元作为被诽谤的赔偿。法官昨在判词中指,机师的行头很窄,任何对于一名机师专业上或工作纪录的诽谤,都会令他们找工时有严重困难。

代表机师的大律师梁美芬表示,这宗缠讼多年的官司一直困扰各原诉人,期间更有一机师自杀、两机师与妻子离婚。被解雇机师经历八年才有机会上庭平反,个中承受不少苦况,包括面对国泰背后实力雄厚的律师团,加上被公司指责不专业,根本难以再在狭窄的航空界圈子立足,严重影响声誉及事业,故法庭最后颁令由国泰支付诉讼费,令他们喜出望外。

有逾五千名会员的国泰空中服务员工会则对判决表示欢迎,认为判决彰显公义,反映雇主不应在无合理理由下解雇员工,亦不应解雇参与工业行动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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