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新条例 将统一难民政策

【新唐人2009年10月22日讯】一直以来,欧盟各成员国的难民政策及其申请程序千差万别。为此,欧盟委员会10月21日通过了一项关于难民政策的提案,以削减各国难民政策上的差异。

欧盟国申请难民,同样遭遇的人如果选在不同的地区进行申请,从受理时间到最终命运都可能大相径庭。欧盟此次新条例的出台,就是为了消除这一现象。

欧盟委员会副主席,负责自由、安全与司法的委员雅克•巴侯(Jacques Barrot)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寻求难民身份的人,无论在哪个欧盟成员国提交申请,都应该拥有均等的被接受或者拒绝的机会。”

条例主要是在难民申请资格和申请程序上做出了一些规定。按照新条例的要求,难民的申请必须在六个月之内被受理,各成员国必须在三年内实现这一点。此前在不同的欧盟成员国,受理时间少则几星期,多则超过一年。

巴侯先生希望这一提案能在2012年得以实施,但这还需要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统一,及各成员国政府的支持。

此前意大利曾发生过将乘船来寻求难民身份的利比亚人直接遣返,完全不顾他们是否已具备难民资格。此举遭到右翼团体的抨击。而包括意大利和希腊在内的南部国家则称,大量难民的涌入以让他们力不从心,而其他欧盟国不愿伸出援手。

据联合国难民署统计,目前全球在第三国得到安置的难民中,只有10%是被欧盟国家接收。

新唐人电视台记者李月 李孜比利时布鲁塞尔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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