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0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沂锋台北21日电)名模林志玲被台北市国税局查获漏税引起关注,财政部官员今天说,将在下周找模特儿经纪公会开会,检视模特儿与经纪公司的合约内容,厘清疑点并寻求共识。
林志玲被查获漏报民国92年到94年间的综合所得税,尽管林志玲提出诉愿案,但遭到驳回。争议点在于,林志玲主张她的收入是“执行业务所得”,依法可扣除45%的必要费用;但国税局认为,她的所得是“薪资所得”,在当时只能扣除新台币7万5000元。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卢秀燕今天质疑财政部不全力追查欠税大户,却拿模特儿开刀,应该好好检讨。财政部长李述德说, 1个月内检讨相关解释令,如果有必要就会修法。
财政部官员说,国税局认定林志玲收入为“薪资所得”是从模特儿与经纪公司的合约来看,按照目前所检视过的合约内容,模特儿与经纪公司签的都是雇用关系合约,只要是雇用关系,就专属某一家经纪公司,不可能有“执行业务所得”。
至于林志玲拍片“赤壁”算是薪资所得还是执行业务所得,官员说,这也是要看合约内容,如果不属于雇用关系,是模特儿合约外另外再接的活动,就有执行业务所得的可能。
官员说,财政部将在下周找模特儿经纪公会来开会,大家一起来检视合约,厘清疑点并寻求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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