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0月1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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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电视台 www.ntdtv.com 我是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平东社区红星村的几百移民代表(现任村长)。我们村是原五山乡水库区移民,1957年冬为响应政府的号召,建设三利水库的需要,搬迁到小平阳安居落籍的。我们所耕作的田地是当时的政府从邻近几个自然村划给的,土地承包到户后,被划出土地的自然村、部分政府和单位(公司)千方百计强占或骗走我们移民的土地,引发多起纠纷至今尚未解决。
1984年,当时的乡政府为了发展农村经济,欲扩大农贸市场,要求在粮所北边我村的土地建农贸市场﹔平阳村的几户认为这片土地大有作为而强词夺理说是他们的老祖宗地﹔他们还发动他们村的群众拿铁铲、锄头、计量尺等工具强行分成屋地、挖基脚,而且还想动手打人,当时的气氛非常紧张,后经乡长罗安秀、乡司法所黄柳宾到场解围,才避免了一场即将发生的流血事件。在此之前此土地都没有过纠纷。为此事我村已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还交了上千元的调处费,终因一级推给另一级,年复一年,至今仍然石沉海底——得不到解决,土地也一直丢荒无法耕种。
1991年,镇政府又以“为了发展小平阳经济”为由,请村里群众吃饭,后叫群众都在一张纸上签字,说是要报销餐费,后作手脚成群众“已经同意”。并且对我村说:给也要不给也要,征去一百多亩耕地搞“开发区”,后把地划成门面卖给商家,搞成现在“开发区”不成,村也不像村的坏局面,也使得周边的土地无路进去耕作。
2005年3月20日的晚上,当时的村领导黄树森、黄以忠、黄阳栋召集群众在黄德宜(外号:“老三”)家门前开群众大会。在会上,来宾市新联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陆爱祥(又称:陆总)总经理(以下称:新联公司)说是“自治区阳光工程”,新联公司说想在我们村的球场及周边各个承包户的晒谷场、菜园、耕地等上建设“小平阳客运站”﹔ 新联公司还主动说给我们村以下条件:1. 新联公司重新帮我村建一个蓝球场﹔2.每年的春节给我们村3000元人民币做球赛费﹔3.在客运站内进出口大门两侧各两间,无偿做四间门面给我村,规格和质量要与客运站所做的楼房一模一样﹔当时我们村重点强调:“不准拿我们的土地去买卖搞开发”, 新联公司也口口声声说:绝对不拿“兄弟” 的土地去卖(因为他也是移民之一而称兄弟)。会后的事情全部是当时的村领导去办,从那晚后再也没开过群众大会﹔从始至终到我们村联系“客运站”土地的只是那家俬营企业的老板陆总(他也仅仅到过那一个晚上)﹔也没见过哪个国家政府部门来我村协商“征收”此地。
直到2008年6月6日,我们村换村领导交接班时才发现,上届村领导和新联公司签订的合同书没有把以上新联公司主动给的条件和群众的意思写上,并且新联公司只在中间“建客运站”而周围的土地就划成三十多间门面卖地建私房,从中约卖得200万元人民币﹔更令人气愤的是:我们村得到的竟然是一份复印件的合同书,当时我也不敢相信,就通过查问“老三”(他当时及现在就在小平阳客运站为新联公司作事——卖车票)得到陆爱祥的手机号码,我打电话给他并开免提给在会场的群众听且录了音,他也承认只给我们村复印件的合同书,而合同书上清清楚楚地写着: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存一份。不仅仅这样,他们还强占强卖我们村集体路过此地的两条各5米宽的耕地排洪水沟,搞得我们的上游土地经常被水淹。
村里的新旧领导交接班时,还发现好多支出发票不合理,有的支出发票上只有一个人的签字,拿钱和写发票的都是同一个人﹔还有几张是在谢祖辉(当时他是会计员)住院期间开的,竟然有人冒签他的名字﹔有的工程开支也很不和理,与实际相差很大,我们说要清查账目,就有人出来阻挠。出来阻挠的人都是平时与旧领导关系比较密切的群众。
2008年6月16日,我和副村长黄阳团到新联公司查看相关材料和按照群众的要求:因为新联公司不按村里群众的意思办事而协商“补钱”,在陆总的办公室里,看到了与我们村得到的复印件合同内容一样的原件合同,当我问他为什么不给我们村原件而合同上又写双方各执一份时,他也说不清楚,后说可以补给我们,我说:现在补就不一样。。。。。。当我们提到“补钱”问题时,陆总说:一分也不补,按合同办事。。。。。。后来他还说要拿一百万跟我们玩。
2008年6月底的一天,在我和黄阳团办完事后,他就对我说:今晚“老三”邀请我们到小平阳大酒家吃饭﹔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是一位老板要买车请的。我就说老板买车跟我们有什么关系。。。。。。我没去。
第二天见到了黄阳团,我问他昨晚哪个去吃饭那么多?他说:没有哪个,几个朋友闲聊而已﹔在闲聊中,他还说:对于我们村,就是有二三十万块钱都没有办法领回来。。。。。
回来后,我开始一家一家走访了解和调取有关“小平阳客运站”土地的情况和证据材料﹔最后得知村上大部分成年人都不了解此块土地的情况。也都支持上告新联公司要回被骗拿去卖的土地。之后我和黄阳团及村比较积极的群众黄良、谢祖辉、黄祖德、黄榜族、黄阳科等商量上告的方案﹔黄祖德说:如果上法院告,他有亲戚在法院执行庭﹔因为之前的群众会上没通过动用村上的钱去上告(村里的黄榜义说:人家新联公司什么证都有了,你们告得回来我给一百块钱。。。。。。),有上进心的人又沉默不语﹔考虑到经济问题,我就建议上访政府部门比较实惠。当我建议“入股”时,他们就犹豫了!有的是没时间。。。。。但他们都说支持我。最后就我一人拿着群众们的材料及委托书上访来宾市委信访局,信访局把材料转给来宾市国土局。当时又好兴宾区那里有“书记大接访日活动”,2008年8月2日我又去报名排队,8月4日得到了兴宾区常委、常务副区长韦德斌、兴宾区国土分局樊祖才副局长等的接待﹔听完我反映小平阳客运站土地纠纷的情况后,樊副局长说:假如有文件批准新联公司搞开发就是合法的﹔客运站建设到半,钱不够了,卖点土地去也可以的。最后韦副区长叫国土分局一个月内拿出处理意见。
2008年8月8日上午八点许,小平阳国土所的谭进新到我家通知说:今天上面的土地局领导下来,要我在家等并要了我的电话号码。大概到了十点半,他打电话通知到皮肤站内帮新联公司卖地的李子权家去,我通知了副村长黄阳团,群众黄良、黄祖德、谢祖辉一同前往。当时,小平阳国土所的所长张莉萍等三位、兴宾区国土分局的樊祖才副局长、帮新联公司卖地的李子权等同志在场。在李子权的约8个平方米的卧室里,我们几乎坐不下。李子权就躺在床上听我们应樊副局长的要求把新联公司来要地“建客运站”及卖地的情况经过又讲了一遍(8月4日我已经在兴宾区书记大接访时讲过了)。听完后,樊副局长说:经过我到档案室调取材料核实,小平阳客运站的土地是经过自治区批准征收,“批文”就在我手上,已由红星村的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小平阳客运站是“合法”,假如有文件给新联公司卖地就是合法的。。。。。。但是我要求樊副局长复印一分“批文”给我们村,他说不行,我再问他拿来看,他也不给﹔当说到新联公司卖地的情况时,樊副局长叫我们去收集,而我们说李子权就是帮卖地的,他最清楚,樊副局长也不见问李子权要情况。最后我们要求国土局出公告制止在“客运站土地”建私房的人再施工﹔我们也反映了李子权家属的在建两间私房位置﹔国土局的人走后的第二天,群众谢祖辉就接到电话说:“小平阳客运站的土地要出人命案”﹔而且建私房的情况更加加快了速度,我几次电话反映给小平阳土地所所长、国土局樊副局长,都不见效﹔反映多了,樊副局长还对我说:“你那个多,叫哪个拿你上来当。。。。。。”
2008年9月3日,我到来宾市政府办公室及市国土局书面申请出通告制止他们再施工﹔但都不见效。
2008年9月9日上午9时许,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召集群众到这块还未建房的空地种树造林,并一起去制止李子权的儿子李子山等再施工,并问他们要土地的来源手续看,他们说有的,在新联公司那里﹔可是,他们过后还是铤而走险再施工﹔当天参加种树的有55位(按当天的签名表统计的数字),其中有一名党员——韦彩习(村里共有两位党员),她很积极为村上讲理和出谋划策,共同维护村上的利益。
2008年9月16日上午,我们村45位(按当天的签名表统计的数字)群众再次去制止李子权的儿子的再三施工,我报告了镇政府、派出所,当时社区党支书谭进才、主任杨子良也到场了,他们拿来了“批文”和图纸等的复印件,我说复印的不行,他们说他们只得到复印建的,可是材料上面的土地面积各不一致,群众问党支书是怎么一回事,他也答不上来,还发了火:客运站开业时还没请到我们吃饭而请了你们村﹔李子权还出面说:我们都有手续的,在新联公司那,如果有什么的,新联公司要加倍赔偿我的损失﹔当副村长黄阳栋接着李子权的话说:那就给我们拆除楼板的挺木。。。。。李子权没话可说了﹔那天差点和他们请来的“打手”打了。在场的社区领导也说他们手续齐全了,哪个乱搞就是“违法”,我们问看土地证时,他们又拿不出。下午5点许,新联公司的陈副总等拿来了原件的图纸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书精装本,陈副总也说“合法”了,叫我们不要骚扰他们,或者有什么可以上法院告他们,群众就说:我们不懂什么法,我们只懂得买卖土地是违法的,如果你们认为我们村骚扰你们,你们也可以上法院告我们村。。。。。。我都用照相机拍下和录音了﹔后来我上国土资源部的网站把他们拿来的精装《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编号输入国土资源部的网站查询:
证书所在地为: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查询的证书号码: 005052248
证 书 类 型: 精装 国有土地使用证
证 书 所 在 地: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但是证书上电脑打印的:
土地使用权人:来宾市新联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坐 落: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公路南侧(不是坐落在我们村的)
2008年9月22日上午10:40,新联公司开小车:桂G73510、桂B00890、桂BA2109、面包车桂G73599四辆,拉了几十个人来我们村﹔当时副村长兼会计员黄阳团打电话给村长黄树健:新联公司来,在社区那里,要村长去见他们,当时村长回答说要他们等半个小时就到﹔可是大概刚刚过十分钟,黄阳团又打电话说他们走了﹔之后他们还扬言说:村长怕他们,不敢去见他们﹔后来得知村里的老人黄善福当天也被“老三”通知到社区,据他们说当时也见黄树森、黄以忠在社区那里(前几次他们都不到场的),这位老人到客运站见了陆爱祥并骂到:骗我拆除带锯房给你卖地。。。。。。就回家了﹔过后,我们刚刚种下的小树也不见光了!
2008年7月7日,我们村信访到来宾市人民政府,市政府转市国土局兴宾分局处理,2008年9月19日(实际收到是9月25日)回复函中说:政府已依法定程序征收变为国有土地了﹔可是直到2009年8月28日没有谁拿得出小平阳客运站征收土地程序“第一步骤”的材料来,征地程序第一步骤:
1. 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征地批文﹔
2. 来宾市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
3. 来宾市国土局与我们村签订的征地协议书﹔
4. 征地的丈量手续。
没有“第一步骤”的政府征地程序合法吗?这叫“政府依法定程序”吗?来宾市国土局的不少人及市国土局档案室的工作人员等都说现在小平阳客运站使用的土地没有征收﹔
2008年10月12日,早上7时许,我就收到群众的电话举报:今天李子权家下定决心一定要用水泥浆盖一楼顶﹔我马上通知群众开会,再一面报警和报告镇政府办公室﹔还在开会中途,北京时间9:40,我接到了派出所教导员韦朝清用他的手机打给我的电话说:。。。。。。到那时真的有什么,还是要找你,你负得起这个责任吗?。。。。。。听到这些,我二话没说就挂掉他的电话了﹔还在开会当中,黄阳团的爱人就到会场叫他回去“看家”﹔不久,李子权家请来的搅拌机运转起来了,他们真的继续再三施工了,我们村的二三十位群众还忍气只是“围观”他们再三施工,没人动手制止他们﹔突然有位50多岁的妇女说道:我们站到他们的机器旁去,看他们还怎么施工﹔群众我们也很“听话”围了上去﹔不知怎么的,他们的机器突然出了故障被迫停下了﹔修好后,我们同意他们开机把机器内的砂石倒出来,这时,黄阳团的父亲黄榜群出来了,大喊大叫:不准停机器,倒到半怎么停,损失谁负责﹔出口就骂人,还当骂我是坏村长和侮辱我的父亲黄良“跛脚”﹔ 他的二儿子黄阳海也戴付墨镜站在帮对方开机器、进料﹔当时,镇政府的人员和社区的党支书谭进才、主任杨子良也在“袖手围观”,报派出所了也没人来处理﹔突然,黄阳海用力把群众谢祖辉推倒在地上。制造了“10.12红星村群众打红星村群众事件”的发生,看到我们正义的群众被本村的“反面人物”打,大家就一哄而上共同制止了他们的再三施工﹔但是还是没见派出所的人来处理,按照上级的规定和当时我们的位置(距离派出所不过一公里),派出所应该在接警后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可是我们是一个小时前就报警了,就是没有警察的身影出现在现场制止这起事件的发生﹔无奈,我拨打了110再次报警,过了十三分钟派出所的教导员韦朝清才开警车到现场,把再三施工的家主和黄阳海、谢祖辉带去派出所,在派出所,那位家主拿不出《开工证》,说下午新联公司才从市里拿下来,还叫谢祖辉回来通知我们村领导下午三点钟到派出所去﹔下午三点刚过,在派出所,土地所的所长也在场,教导员韦朝清说:事情闹越大越好处理,像我们小平阳所,我们有我们的任务,每年要抓几个人、破几件案,如果我们都不理,你们打死人,刚好我完成任务,难道我会挨开除吗,不挨得的。。。。。。在派出所与新联公司的陈副总协商的过程中,大概是下午三点二十分,我又接到群众的电话反映说他们又施工了﹔我马上要求他们去制止。镇土地所所长、城乡规划所的李秋芬(李子权的女儿)、派出所的韦朝清教导员等都到场,他们明知对方没有《开工证》仍再三施工,也不制止,后来是我上去停了他们的发电机才又停止了施工(以上都有录音和录像)。打架事件中,造成谢祖辉骨骼内伤,黄阳海也在“要完材料”时放回了﹔此事件过程中,副村长黄阳团一直不在场,而且每次会议经常迟到和喝酒去。经常见镇政府的陆忠去他家。
2008年10月13日,经过12日晚的会议决定派十多位代表上访市国土局,早上准备出发时,黄阳团找矛盾与我纷争,他还说:“如果这件事我不参加了,难度会更大”。之前他就已经有过类似的情况了,最后我又忍住了﹔我们村13位代表到市国土局交材料要求市国土局复查和查看征地的材料,市国土局也未拿得出征收的合法材料﹔市国土局给我们看并复印了2006年2月16日来宾市人民政府征收兴宾区小平阳镇红星村民委红星村民小组(我们村当时的地名已经改为是:兴宾区小平阳镇平东社区红星村民小组,我手上有土地材料可证明2002年10月10日我们就已经改为平东社区了)的0.5830公顷土地的公告一份两张﹔还有一张“来宾市小平阳客运站建设征用平东社区红星村民小组土地丈量登记表”,表上的承包人姓名是:红星村集体。地类:荒地﹔面积:5371.25平方米(8.057亩)﹔承包人签名:黄树森(村长)、黄以忠、黄阳栋、黄榜义。丈量人:梁冬、朱子容。记录人:潘秀光。在场人:陆爱祥。核:覃冠豪。填表时间:2006年2月14日。 还得一份“宗地草图”,图上的地址、宗号全留空着,总面积:5371.25平方米(8.057亩)。绘图单位:小平阳国土资源所(盖有公章)。堪丈者:谭进新。绘图员:张莉萍。日期:2005年9月23日。
2008年10月17日,我到市国土局档案室内也查不到征收小平阳客运站土地的合法材料,当时的档案管理员说小平阳客运站的土地没有征收﹔而且,我们村去几次市国土局,他们都说:“领导不在,等领导回来了再把材料交给他。。。。。。”
为了向国家政府部门反映有关小平阳客运站在我们村土地上违法的情况。我多次快信给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信访局都无回信。我一个人已经三次到过自治区信访局也没解决问题。接访的“崔处长”(据来宾市委信访局廖秘书长介绍的)还反问我:“你们有什么依据说这块土地是你们村的” (有录音)。2008年10月21日,我们村派23位代表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大门前,然后派五位代表到门卫接待处讲明来意,值班员说要有自治区信访局的“介绍信”才可以进去,之前我已经叫信访局写“介绍信”而他们不写,我们才此一行的。最后来了一辆警车,还是被他们带到自治区信访局。当时,信访局里的人很多,我们村一面填表就一面有十多位陌生人靠近偷看,后来才知他们是新联公司的人(在回家的车上,我们村的黄阳平说:在客运站开业时和他们就餐过)﹔在场接访的有自治区信访局的“崔处长”、来宾市委信访局的廖秘书长、我们韦衡迅镇长(已在今年年初调回兴宾区做一般工作人员)和黄鸿岩书记,廖秘书长还反问:“那几个条件有没有写在合同上了?……”最后廖秘书长要求镇长和书记一个月内拿出处理方案(有录音)。可是,直到2009年8月28日也未见拿出处理方案。当时我问镇长和书记有权处理“征收了”的土地吗?他们也答不上来。
小平阳镇政府不但不妥善处理,还派土地所所长张莉萍拿封假(据家住升阳大道的黎志坚医生到我家反映:张莉萍拿的那封信上面写有黎医生的名字和李大欢等,但黎医生的名字不是他的亲笔所签)“举报信”到我家调查我的户口在不在小平阳,有人举报:“村长卖村上的土地得了几万。。。。。“派司法所的人到我们村勾结少数人扰乱我们村,搞乱社会公共安全﹔到处扬言“村长有问题”、 “准备抓红星村几个人”。。。。。。镇长不顾星期六休息日,还带兴宾区政法委、建设局、信访局、土地局等工作组人员到我家“调查”我家的隐私——“村长家是不是有脑类遗传病。。。。。。”﹔当我不慌不忙地向他们反问:“客运站”的土地有何合法手续时?政法委的工作人员回答:“没有可以办”(有录音)!
2008年12月份,村里一青年小伙子去检查参军,体检、政审都没问题了,第二天就要公布名单了,小平阳镇政府给这位全社区唯一“过关”青年的妈妈打电话,问:是不是这位青年的公公去自治区上访啊?青年的妈妈说:阿公是阿公的。我听完这位妈妈反映此情况后,打电话给镇里的书记问是怎么一回事,书记问我和这位青年是什么关系?我说是堂兄关系,书记就说:“哦!不要紧的,我可以跟武装部讲,再不行我还可以跟兴宾区武装部讲”﹔和书记通完电话后不久,小平阳镇武装部的部长就打电话给我说:“书记跟我讲了,已经把你们村的那位青年排到第一名了”。12月10日,我上访到北京,晚上就听到这位青年的公公在电话里说这位青年落榜了。
2008年12月15日,我代表群众上访国务院,被小平阳镇政府到北京接回来,镇政府工作组无任何手续也不开收据就扣押我的手机和身份证及《选民代表证》长达五天,害得我的家人打了好多电话也无法接通,让我家里为我担心了五天﹔直到现在,我的《选民代表证》还在镇政府组委黄志军的手上﹔而且在我不得与村里通电话的情况下,小平阳镇政府的陆忠和陆有伟等人到我们村与黄阳团走家串户并四处说:村长去北京上访犯罪被抓了,快凑五到六万元钱、至少三万去赎村长……幸好村民们没那样做! 2008年12月11日晚上11时许,小平阳镇政府的组委黄志军等四位从南宁飞机场乘坐飞机到达了北京。回来到派出所要完材料后,教导员韦朝清当着去做“见证人”的社区主任杨子良及我们村的群众谢祖辉和我的家属对我说:现在是国保部门要求,以后你每个月要来派出所汇报情况一次,超出来宾市区范围也要向派出所汇报,一定要来,要不到时我们去找你就不好了﹔我问他要这样做多久?他说:像这种一般是两年(有录音)。回家后不久就听到有人说是从社区那里传出的:红星村村长去北京上访被抓,监外执行两年。后来我就写个通告贴到街上(刚刚贴不久,大部分都被“鬼”撕掉了)和在网上发布。
2009年1月19日,《来宾日报》在“兴宾新闻”版中:兴宾区“平安建设”获好评:1月12日自治区平安建设和无邪教县创建工作检查组对兴宾区进行检查考评,认为该区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严打。。。。。还写小平阳客运站是小平阳镇政府投资建设的。
2009年元月2日,按照村规,村里要清一次账目过春节,清完帐后,到场的群众们到饭店会餐﹔就餐将要结束时,前任村长黄树森到饭店指着我说:谁叫你们乱拿村上的钱来吃﹔我警告他:你说话就可以,不要指人﹔他还想打我的父亲和我,我警告他:你敢动我们一根毫毛就得了,要你爬着回去﹔在旁边的60岁老人黄善贤答了一句:吃白马(土地名)的钱﹔就被黄树森上去卡喉咙了。争吵中,我还接到搞开发区时当村长的黄介斌的电话:你找我啊?其实我时早上电话通知他去参加清账可他说没空,后来就再没找他﹔不久他也到饭店去胡闹了。
2009年1月18日早上,村里的公告栏被人用木炭打了三个大叉,在中间写个大大的“废”字,据现场的高度情况看,干此事的人的身高至少1.60米以上﹔我已经拍照留作证据,也报派出所到现场看了,后来也没见怎么处理。
2009年2月25日,大概是中午11:00,听说村里的谢绍宁(谢祖荣的大儿子)的爱人得白血病过世了﹔因为我是村长,而村规第五条第2款定有:村里老人(结婚后就算是老人)过世,村里帮助1000元费用;而我作为村长,有责任也有权管这事,为了证实是否真的村里有人过世了,所以我马上打电话给谢绍宁的叔叔谢祖辉,证实是真了。当时他们也表示还不知用不用村上人去帮忙(按以前习惯:村里有人过世,村里人是出来帮助处理后事的 )。
最后是谢祖辉打电话给我,说要我和村里的出纳到他们家去商量和安排工作。最后是谢绍宁父亲决定要村里最老的八位老人出来帮助挖坑,另外叫两位(黄榜杰和黄树森)炒菜,村长去通知人,出纳去买菜﹔第一次去通知,只找到三位,其他的不是不见就是另有急事﹔只好另定名单﹔因黄树森去上班,经过再商量,决定要黄介斌来顶替黄树森,我又拿着新列出的“八大金刚”名单去通知人。通知到黄介斌时,他解释说手不太舒服,做不了。第二次通知回来,“八大金刚”的人数还是不够﹔经过(当时在场的有:谢祖荣、谢祖辉黄阳栋黄榜杰和我)再三商量决定:要黄介斌来充够“八大金刚”,哪怕叫他去了站在那里不用做工,我再次去通知黄介斌,说明情况后,他又说没空,最后我说:反正我通知到你了﹔就回家了。
到下午5:45,谢祖辉打电话给我,说是还有事商量,我明知道是想叫我去吃饭的,就说我不合适吃,吃了身体会不舒服,如果真有事需要到我就打电话给我。
按照我们这里的习俗,过世人的年龄刚是三十岁的话,都是由比较老的老人去处理后事,而我才是四十二岁,当然我是不够条件了。
2009年3月14日,今天又从小平阳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的嘴里传出:政府打算补偿十多万,但要把“村长黄某某”拿走,政府才出来解决红星村的事。。。。。。再此之前也有过类似的话从群众那里传来。
2009年5月4日,我向兴宾区建设局、市建设局、自治区建设厅申请报告:拆除违章建筑——位于我们村的小平阳客运站及其围墙外约15米内的楼房和建筑物所使用的这块约8亩土地,都是我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些楼房和建筑物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就强占强用我们村的土地。我们村现急需使用这些土地和维修、扩大经过这里的两条耕地排洪水沟,避免上游的农作物再遭水淹而受损失。特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执行拆除这块土地上的违章建筑物,并要求对方恢复土地原状。 直到现在也没见查处。
2009年6月2日,我到来宾市邮政局通过特快专递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邮寄一试两份行政起诉书和“自治区批文”、图纸等共44张复印件材料及一张4.21GB录音、录像和相片材料的DVD光盘,碟片上面有我的签名﹔直到现在也没见说立不立案或转院立案的消息。
2009年7月,高速铁路的建设征收对我们村的三个地方土地,各个村的群众都开始签名准备领钱了,可是我们村都没得到通知过,开会、去丈量土地、签名都没得到通知,我问小平阳土地所所长,她说她们只负责通知到社区。
2009年8月25日,我们得知我们村有两亩多的土地被征收,今天就要在甘村签名了,我们六位领导及群众赶到目的地问负责人毛助理(镇长助理),他说:回去查清楚再说﹔经过再三追查,我们找到了我们村的土地表格,共有2.6多亩,但已经被村民黄介善签名上了﹔我向毛助理出示盖有社区公章的工作证,并说明了那块地是村集体的,不能给黄介善一个人领取补偿费﹔我们要求重新改名﹔而毛助理就叫我回社区开证明,证明我是村长才可以改。下午,我们到了社区,杨子良主任等三位领导在场,我们就说:帮我们开一张证明,证明我就是村长,好去办理土地补偿手续。杨主任就说:证明可以写,但你们要商量好再说,证明一写了,钱就是黄树健领哦。群众黄榜杰说:那就写谢祖辉的吧,有什么我全部负责﹔我听他们这么一说,感觉很不对劲,就不说话了,看看他们怎么做?最后群众们一致决定:写我是村长,但要副村长黄阳栋的名字去办理手续。杨主任开始写了﹔看到他写完,已经开始拿公章盖上后,我走上去想要拿过来看,杨主任却有意不让我看而伸给黄榜杰,早已怀疑他们有“鬼”的我,马上抢过来就一把撕烂并马上拨打110报警他们破坏团结、扰乱治安﹔我再打开已经被撕成两段的证明书一看:杨主任没有按照群众们的意思写,没写村长是我,只写由黄阳栋代表群众办理补偿手续.不久,派出所的人来了﹔过了一下又走了,说由镇政府书记来处理﹔杨主任还对我说“你有本事叫镇政府书记来呀,打110,叫公安来抓我呀,我也有”关系”的。在此之前早就有传言说:社区想煽动群众不公认我是村长。到今天我真的信了!
2009年8月24日,早上接到通知到社区开会,副村长黄阳栋说据“老三”(黄德宜)告诉他,国土局打算补几万块钱给我们村,再判新联公司罚款。。。。兴宾区国土分局的樊祖才副局长、小平阳镇政府的人员及小平阳土地所的所长在社区与我们村的八位代表开座谈会,樊副局长说:小平阳客运站的土地“合法”归“国有”了,国家按规定处罚新联公司乱卖国有土地。。。。。。在座谈中,国土局的说:再要求要回土地已经没有意义﹔我问他们:那么说什么才有意义?是经济补偿才有意义吗?他们的回答是肯定的﹔再问樊副局长:自治区批文上的兴宾区小平阳镇红星村民委红星村民小组,小平阳镇从来没有过这个地名,能这样来征收土地吗?他说:中间的红星村民委不对,后面的红星村对吧?又问樊副局长:我们手上有三张“征用”我们村土地建客运站的表格,你们又说已经“征收”了,这怎么解释呢?还有:征用和征收有什么不同?他说:2004年8月后才用“征收”,以前是用“征用”﹔ 他没回答征用和征收有什么不同。
今年8月29日(昨天),群众谢祖辉拿手机到我家里修理(我现在开店维修手机、电脑等家用电器)﹔顺便谈了些事,谢说:兴宾区司法局局长韦柳谢去找过我,他说一碗水倒了,不可能再满(意思是:我们的土地被骗去了,就不可能再要回来),你们要点补偿可以﹔谢还说:社区也说了,去年我们村的青年黄阳磊不得去当兵,是镇里“压下来”的,我问不是说黄阳磊的身体有问题,社区的说不是的,我们社区亲自去“政审”好几次的,我们最清楚﹔谢还说到上届村领导(黄以忠、黄树森等)的想法是:他们慢慢让外村人占到村里的水库上建房开“炒螺摊”(他们也没和群众商量过这些事,后来是黄阳团发现“炒螺摊”已经占到水库上了,大家都不知道而闹到村长家,当晚就开会另选,通知开会的村长去黄德志家通知开会,我就在黄德志家和工商所的覃信奇吃饭,村长也不通知我,而且我家就和黄德志家只隔一墙——邻居,我回到家问家人有没有人来通知我,家里人说没有,但我还是参加了﹔选举会上我说了几句话,他们就以为我当不了而想故意气我),还“开口”说给平阳村三间门面,目的就是想把村上 的这些土地卖光了再不当领导了(他们已经当了十年了),他们还说:要是村里有哪个来当(村领导),他们请全村人吃一餐。谢还说:据说来宾市政府官土地的领导也说小平阳客运站的土地没有征收手续。
下面是几位人物的概况:
1. 黄宪,男,大概65岁,党员,好“玩六合彩”、参加“玉米”赌博,这几年一直做电焊工,早在小平阳客运站即将开张时,他就骂陆爱祥骗人,还表示:要拿电焊机去焊客运站的大门起来,后来没见他焊。自从我们开始上访反映客运站的违法行为后,他就变了另一个人似的,说客运站什么手续都有了,乱去搞是犯法的﹔我拿印好的村规(以前村里没有村规,是我当选后才定出并在群众大会上宣读修改通过的)一家一户发下,当发给他时,他接过就扔到地上,看也不看,说:我不理村上的事。平日里,在他的电焊房经常见到的人是:黄榜群、黄榜义、黄以忠、黄树森、黄介善、黄德宜、谢祖荣、李子权及社区的党支书谭进才等,特别是李子权在客运站建的私房开始被村里群众制止后,他们在那里集聚特别的密﹔“准备抓红星村几个人” 的谣言就是从他那里传出来的﹔2009年2月14日,当我在网上认识的记者来采访准备帮我们村曝光时,他也出来反对。
2. 韦彩习,女,党员,和黄宪一样好“玩六合彩”,黄宪也经常到她家去坐﹔客运站事件时,她刚开始很积极参加,后经李子权等到她家动员后就再没参加过﹔接下来的不久,我们村不得去当兵的青年就是她的二儿子黄阳磊。
3. 黄榜义,男,年龄与黄以忠、黄树森相彷,他们三人的关系很好,在客运站的土地材料上,他们都签有字﹔他的妹妹黄爱萍嫁给“老三”(真名:黄德宜,建客运站的会议就在他家的门前召开)﹔他公开在会上说:客运站的什么手续都有了,你们要得回来我给一百元钱给你们﹔还跟群众说:你们去阻止人家建私房,人家请有打手的。
4. 黄德杰,男,“老三”的二哥,他也曾发牢骚要组织村里的青年去封客运站的大门﹔但他从没参加过村上的上访“客运站”事宜,就连村会也不参加﹔去年还有一天晚上到我家动员我不要上访了,他说是镇政府的一位大人物叫他来的。
5. 黄德宜,男,曾经和陆爱祥是“同行”——拿猪骨头去柳州市卖,他们的关系很好,建客运站的会议就在他家门前召开,这几年他一直在客运站上班﹔对于客运站的纠纷问题,他很少提过正面的建议,也没参加相关的活动。
6. 黄阳团,男,曾是我们这一届的副村长兼会计,平时比较好酒、赌,经常酒后参加村上会议,讲酒话﹔他们家和李子权有老表关系﹔有群众反映,他曾在去年10月21日我们村上访自治区人民政府回来的晚上,一下车就向李子权家走去,有违反村规之嫌:泄漏村里的信息﹔有群众见他经常和镇政府的人喝酒,在一次的客运站调解会议,群众没见到我,就问:为什么不通知村长黄树健?他竟然无凭据乱说:黄树健有问题,镇政府不给他参加﹔群众不信,问他也拿不出真凭实据﹔黄榜群就是他的父亲,客运站事件后,黄榜群曾经俩次拿黄阳团的村上公文包到我家丢,说不给黄阳团做村长了﹔终因他有太多问题,群众到我家里要求“放他下来,换谢祖辉上去”,故而我在去年11月22日晚的群众大会上宣布此事,也没一位群众反对而通过了﹔他下来后,我去问他要村上的账本等公文,他也不给﹔有群众怀疑:破坏村里的公告栏——打三个大叉和写“废”字的人就是他或他的亲友,当时就贴有他被谢祖辉换下来的公告。
7. 黄介善,男,年过60,他是黄以忠的叔叔。
8. 黄介斌,男,五十多岁,他是黄以忠的叔叔﹔1991年搞小平阳开发区时,就是他当村长,据他自己和别人说,搞“开发区”时,他得了七间门面地皮﹔搞开发区后不久,他建起两层楼房,当年成为村里的佼佼者,楼房建成后不久,他的二儿子因杀人被枪毙了﹔去年,占到我们村的水库里建私房的黄文端的买地皮发票,也是他当村长时写的﹔前不久的一天早上,他带别村人去丈量在他家西边的村集体土地(有群众怀疑他想卖给那个人),下午他就被毒蛇咬成重伤住进医院,曾昏迷几天。
9. 谢祖荣,男,将满60,他和黄树森、黄以忠的关系很亲密,在客运站的土地材料上也有他的签名。
10. 李子权,男,60岁左右,在他们村被村民用石头、粪便等扔他家的房子,无法住下去而从外地来皮肤站落脚的﹔他的大女儿李秋芬嫁给黄介善的大儿子黄以朝﹔李子权跟黄榜群家又是老表关系﹔自从我们村发现“客运站”土地问题后,李到村民家动员村民放弃。。。据群众反映,大街上的恐吓“大字报”就是他所为,在此块土地的电杆上写的“新联公司地界到此”,群众怀疑也是他所为。
11. 谭进才,是社区的党支书,五十多岁,曾因赌博等问题被派出所拘留,在去年的社区换届选举中,他们搞手脚,有好多选民不得参选投票﹔我们举报到兴宾区基层办、组织部,兴宾区组织部的副部长覃明庆也知道此事,到现在也未处理﹔谭进才曾经与黄宪共事多年,据说谭和镇政府黄鸿岩书记是老表关系。
我们希望通过新闻媒体大众监督,保护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尊严,恳求上级政府抓紧依法查处违法乱纪的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令他们归还我们被骗去和被强占了的土地,还我们几百移民一个公道,得到合理的赔偿,让我们安居乐业,过上稳定、和谐的生活!
投诉人(代表):黄树健(村长)
2009 年 8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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